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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局,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园区、办事处,市驻区各部门、单位,各有关单位:
《关于支持淄博高新区国际检测产业园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高新区〔2018〕第22次工委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4日
关于支持淄博高新区国际检测产业园
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加快高新区检验检测产业发展,提升检验检测产业规模化、品牌化、集群化水平,助力高新区新旧动能转换,结合高新区发展规划,整合高新区及周边现有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成立淄博高新区国际检测产业园,吸引集聚国内外知名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引导和支持检验检测认证与制造业在更高水平上融合发展,提高对区域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为加快推进淄博高新区国际检测产业园发展,特制定本政策。
一、功能定位
淄博高新区国际检测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位于高新区北辛路以北、丁庄路以南、美子东路以西、朱庄老年公寓以东,总占地260亩,总建筑面积38万平米。产业园主要包括办公、专业实验室楼宇、附楼车间式检测站;检验检测智慧园区共享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区、校城融合联合实验室;国际检验检测学术交流中心、人才公寓、酒店餐饮会议服务、生活配套服务中心等功能区域。
二、运营机制
在产业园管理上,由专业运营管理公司负责全方位运营和管理,负责制定产业园管理办法,管理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收取租金和物业管理等费用,招商引资、对上争取和涉外事务等。
三、扶持政策
(一)鼓励优质检测公司入驻
1. 支持范围和要求
优质检测公司必须在高新区依法纳税,主要办公场所在产业园以内,以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为主要业务且具备必要的资质。享受相关政策的企业,须书面承诺5年内不搬离产业园、不改变在高新区纳税义务。
2. 政策优惠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自入驻产业园之年起(企业入驻产业园的年份作为第一年),前五年给予0.6元/平方米/天的办公房租补贴和0.3元/平方米/天的厂房补贴,对当年地方财政贡献高于房屋补贴费用的,全额兑现房屋补贴费用,对剩余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给予60%的等额奖励,第二年起每年递减5%。对当年地方财政贡献低于房屋补贴费用的,房屋补贴费用不予兑现,第一年按其地方财政贡献的90%给予补助,第二年起每年递减10%。
(二)支持运营管理公司发展
1. 对于产业园内企业补贴后剩余的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第一年给予产业园运营管理公司70%的等额奖励,第二年起每年递减10%;对于产业园运营管理公司前五年上缴税金地方留成部分,给予100%等额奖励。
2. 产业园获得国家级检验检测认证示范园区认定,给予运营管理公司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为上述各项奖励后高新区实际留成部分的等额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其他政策
期内招商引资、产业、科技、人才等政策与本政策相重合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本政策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管委会办公室商经济发展局承担。政策施行期间,国家和省市政策发生调整的,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本政策自2019年1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