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工作人员兵分两路,对高新区草堂污水处理厂和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移动执法检查。1月24日,组织全体人员对“煤改气”企业融鑫路热源厂天然气锅炉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控制等进行检查,督促企业规范运行和管理。同时,对燃气锅炉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相关控制指数等进行了系统的讨论、学习。1月25日,组织工作人员对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检查。
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实现环境监管执法规范化、现代化、程序化。下一步,监察大队还将充分利用移动执法设备等现代化手段,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中持续落实“四个机制”和随机抽查制度,提高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高效性。
(责任编辑:韩梦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