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开始,临淄区在全省率先推行以属地管理为模式的河长制,纳入河长制管理和河道处直接管理的河道从2013年起均按每公里1人配备河管员和管理机构。目前,全区共有161名河管员。
临淄区河长办对镇、街道河长办每月督查考核4次,按考核结果发放河道管理奖补资金。从2013年开始,按照每公里2万元标准对乌河、运粮河等沿河镇、街道的河道日常管护工作进行奖励补助。全面推行河长制后,从2017年6月1日起淄河、卧龙河全线纳入河长制管理,并将奖补标准提高到淄河未治理段8万元/公里、治理段6万元/公里,其他河道4万元/公里,去年补发资金将于近日拨付到各镇、街道。
高新区从2013年开始推行河长制,水务部门成立了河道维护队,招聘河管员50名,财政按照每公里河道6万元的标准拨付管理维护经费。同时,将河道清淤工程列入城建计划,每年投入100余万元,采取汛前、汛后集中清淤和临时应急清淤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了行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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