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赋权按照“新区事新区办”和“特事特办”的原则,从金普新区和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出发,围绕增加放权含金量和协同性,以有利于激发两区体制机制活力、促进两区经济社会创新发展为导向,应放尽放,切实赋权到位,充分释放改革红利。本次赋权是在2016年首批赋予金普新区123项市级行政职权的基础上,再次扩大赋权范围,旨在进一步激发金普新区、高新区创新发展动力,进一步增强金普新区、高新区对经济社会管理的统筹协调、自主决策和公共服务能力,提高两区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我市产业结构优化的先导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区建设。
(责任编辑:韩梦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