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威海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聚焦企业群众办事难堵点,创新推出行政许可证遗失“电子化公告”,为经营主体减负担、增动能。
据悉,以往经营主体许可证遗失后,需要申请人自行联系新闻媒体,花费几百元刊发作废声明,并持报刊原件前往审批部门办理补办手续,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事效率。
为此,威海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托高新区政务服务网,开通许可证遗失“电子化公告”服务,包括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学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在内的17个行政许可证实现遗失公告“电子化”。申请人只需到政务大厅窗口填写《许可证遗失申请表》,当天便可完成遗失公告+补换证全流程,平均每笔业务可节省费用200元。
据威海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会事务科负责人介绍:“‘电子化公告’不仅具有与‘报刊纸质版公告’同等效力,还可以永久保留数据,方便企业群众随时随地获取公告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