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发〔2026〕11号
各市、县、自治县党委,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现将《百万英才兴海南行动计划(2026—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海南省委
2026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百万英才兴海南行动计划(2026—2035年)
为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人才荟萃之岛、技术创新之岛为总牵引,以构建更加开放的人才机制为总要求,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坚持“引育留用”并举,充分发挥人才对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为高标准建设海南自贸港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到2030年,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引进各类人才70万人以上,人才总量突破300万人,新增高层次人才6万人,人才规模、质量、结构同步优化,人才贡献率明显提升,人才荟萃之岛初步建成。
到2035年,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基本形成,累计引进人才150万人,新增高层次人才12万人,人才发展生态更加优化,人才贡献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人才荟萃之岛全面建成。
二、行动举措
(一)实施更加精准的引才行动
1.实施领军人才及团队汇聚工程。以“四方之才”汇聚计划为统领,围绕“45432”发展架构,统筹用好国内国际人才资源,着力吸引集聚一批创新能力强、能够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的科技创新、经营管理等领军人才及团队。对符合条件的按“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给予支持。探索建立领军人才及团队补贴积储制度。
2.实施重点产业靶向引才工程。聚焦种业、海洋、航天、数字经济、旅游等重点领域,动态编制重点产业人才需求目录。以实施深海、航天等英才项目为抓手,开展靶向引才,强化人才与产业、项目、岗位高效匹配。强化重点园区人才集聚功能,加强招商招才联动,支持企业自主引进高端、紧缺人才,合理的引才支出按规定准予税前扣除。
3.实施青年人才集聚工程。深入开展“聚四方之才”系列品牌引才活动,加大就业岗位供给。实施海南高校毕业生留琼计划,优化青年人才就业、见习、创业等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异地来琼就业创业青年人才提供一定期限的人才驿站免费入住。对首次与在海南实际运营的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35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市县视情况给予生活补贴。
4.实施多元引才行动。探索建立与中央驻琼单位、央企国企、驻外机构平台共同引才、共享用才机制。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参与引才。持续办好中国(海南)人才交流大会等活动,拓展飞地引才、赛会引才路径,构建多元引才荐才网络。
5.实施引才荐才“金桥”行动。强化以才引才,支持在琼企业家、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等引荐拔尖人才和创新团队,对引才荐才成效显著的给予专项奖励。聘请人力资源专业人士担任“引才特使”。完善分级分类梯度荐才奖励制度,对成功引进高端、紧缺人才的机构和个人,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引才奖励。
(二)实施更加系统的育才行动
6.实施拔尖人才长周期培育工程。遴选一批有望突破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研究成果的拔尖人才给予梯次培养,实施补贴积储制度。聚焦基础研究领域,遴选一批从事原创性、颠覆性创新的40岁以下优秀青年科研人员给予长周期稳定支持,加强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培养储备。
7.升级实施“南海”人才开发计划。深入实施南海育才项目,对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的人选给予配套资助。优化实施南海新星项目,向重点产业和领域人才倾斜。实施产业人才成长项目,着重在农业农村、海洋、航天等领域,选拔培养一批高端、紧缺人才。实施“海商”培养工程。
8.实施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博士后培养提质行动,按领域与科研水平等分档支持。支持更多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在省级科技专项中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原则上比例不低于50%。探索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实施“海商”培养工程青年专项,让更多青年企业家脱颖而出。
9.实施现代产业人才培育工程。紧扣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深化产学研用协同育人,支持高等学校、职业院校与园区和企业共建未来技术学院、工程师学院等平台,开展订单式、定岗式人才培养。实施园区人才荟萃行动、现代服务业提质人才支撑项目等专项行动,推动产业与人才深度融合。
10.大力推进“技能自贸港”行动。强化石油化工新材料、集成电路制造等重点行业和新兴产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对新建国家和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视其贡献给予补助支持。深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青年技能提升行动等,项目化、清单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11.实施乡村振兴人才培育行动。加大乡村振兴人才培育力度,围绕乡村产业经营、农业科技推广等领域,深入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培养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培育壮大基层教育卫生等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三)实施更加开放的国际聚才行动
12.实施国际人才引进工程。围绕海南自贸港建设和产业发展需要,编制产业图谱、人才需求图谱、人才分布图谱等,强化地区和部门协同联动,支持用人单位引进优秀国际人才。发挥“万泉驿站”“奇点科学会议”等平台作用,加强人才国际交流合作,着力吸引集聚高层次国际人才。
13.提升国际人才执业创业便利。动态调整外国人在海南工作指导目录,逐步推行外国人工作许可负面清单管理。扩容认可境外职业资格和境外职业资格比照职称目录清单,拓展外国人工作许可跨区域单认范围。对聘用外国人的单位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优秀外籍留学生在海南自贸港创新创业。
14.提升国际人才出入境与停居留便利。推行外国人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等事项“一窗受理、并联审批”模式。实施更加便利的出入境管理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开设EFF账户(境外个人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允许在重点园区创新创业的外籍人才及团队成员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
15.优化国际人才评价激励与保障。制定海南省外国高端人才认定标准。对在琼外籍人才开放社科类奖项申报,实施省级外国专家项目,开展“椰岛友谊奖”评选。实施国际人才子女教育行动。加强国际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推动更多医院纳入国际医疗保险结算范围。
16.实施国际人才互通交融行动。实施海南自贸港人才国际化培养项目,选派优秀人才赴境外学习培训、访学研修。依托博鳌亚洲论坛等交流平台,嵌入式开展人才国际交流活动。支持国内外知名学术组织等在海南举办交流活动,符合重点方向的给予一定资助,对永久性落地的给予经费支持。
17.实施国际人才生态优化行动。在海口江东新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高新区等区域建设国际社区,推进国际化社会服务、文化社交等就近可及。优化国际人才服务“单一窗口”,规范公共场所外语标识设置和动态管理。常态化开展国际文化联谊、国际人才沙龙等交流活动。
(四)构建更加灵活高效的人才使用机制
18.畅通人才流动渠道。打破身份、地域、体制等壁垒,推广“科技副总”“产业教授”等人才交流模式。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兼职创新、离岗创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从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限制。实施区域人才协同行动,加强与国家区域重大战略人才交流与联动发展。
19.创新人才评价机制。突出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导向,持续优化海南自贸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完善新职业(新业态)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探索交叉学科跨系列评审。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能上能下竞聘制度。支持结合重大科研专项任务攻关周期和关键节点开展人才评价。
20.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深化人才“授权松绑”改革,允许用人单位结合承接能力自主进行人才招聘、职称评审、岗位设置等,建立健全有效的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对人才集中、改革基础好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探索实行“授权松绑”负面清单管理,及时总结经验,稳步推广。
21.赋予人才更大科研自主权。实行首席科学家(专家)负责制,赋予项目负责人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度权。推行“揭榜挂帅”“赛马制”等科研组织模式,支持用人单位和人才领衔重大攻关、技术改造和成果转化项目。完善和落实科技创新尽职免责、容错纠错机制。
22.深入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推动单列管理相关工作。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先用后转”机制,鼓励推广“先投后股”模式。支持人才以技术入股、合作开发、许可转化等形式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用好海南自贸港国际科技大市场。
23.实施柔性用才增效行动。实施海南自贸港“银龄精英”荟萃工程,面向省内外招募退休优秀教师、医生、律师、科研人员等开展智力帮扶。加强“候鸟”人才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建设,推动建立“周末工程师”工作站,引导柔性人才以项目化方式服务地方和产业发展。支持用人单位在省外设立“人才飞地”。
(五)实施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行动
24.开展人才支撑创新效能提升行动。实施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行动,完善战略科学家决策咨询制度,支持科技人才在攻关一线挑大梁,突破一批“卡脖子”难题和关键核心技术。围绕“五向图强”和未来产业等支持发起和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布局建设更多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国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建设新型创新载体,按规定给予经费支持。
25.开展人才助力企业创新发展行动。强化政策赋能,引导企业人才以多种方式参与高等学校专业规划、教学培训,鼓励企业人才申报、承担重大科研专项任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中试基地等,对企业研发投入按规定给予补助,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支持政策。
26.开展人才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行动。聚焦新质生产力的新领域、新赛道、新业态,统筹建设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平台,提供创业辅导、项目孵化等“一站式”服务。支持人才及团队采取试错迭代等新项目组织方式,开展前沿技术路线研究和关键技术中试。以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等方式筛选优质项目,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
27.开展人才服务现代产业发展行动。围绕四大主导产业和“五向图强”,建立完善“项目+平台+人才”一体发展模式,促进以产引才、以才促产。聚焦深海、航天等领域,实施场景导向的科研项目,支持产业领军人才组建创新研发团队,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扩大省人才项目、科技项目现代产业人才入选比例。
28.实施人才振兴乡村行动。围绕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发挥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作用,带动群众加快乡村产业发展。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专项,做好驻村干部选派,鼓励和支持专业人才、返乡大学生等投身乡村建设。支持涉农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建科技小院,推动人才下沉、科技下乡。
29.实施人才服务促民生行动。依托“三区”人才支持计划、乡村强师工程、巡回医疗工作项目等,以组团式、定点式等方式推进优质人才资源下沉。深入实施海南自贸港社会工作人才支持专项、养老服务人才产教融合行动等,建强社区治理、养老服务等领域人才队伍,持续加大优质公共服务供给。
30.深入实施人才特派员行动。聚焦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堵点难点,采取组团攻坚、技术指导等方式,选派合适人才到基层一线解决技术难题和开展智力帮扶。健全社会参与机制,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参与人才特派员行动,把人才专业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六)打造自贸港特色一流人才发展环境
31.实施人才服务提质扩面行动。更大力度办好基础教育,统筹布局优质学校;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完善人才医疗保障体系。加强人才住房保障,探索政府补贴与个人支付相结合等多种租售模式,试点以创新能力、实效、贡献等为主要依据动态配售配租人才房,优化和落实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深入实施服务人才暖心专项行动。
32.实施创新创业环境优化行动。以重点园区为依托,优化重塑国家大学科技园,打造楼上创新、楼下创业综合体。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强化人才投、人才贷、人才险等金融支持,构建全链条金融支撑体系。引导金融机构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服务。落实新创办企业、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降低创业门槛。
33.实施人才工作数字化升级行动。全面推进人才服务云平台建设,强化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应用,整合人才认定、人才项目申报、待遇兑现等业务,打造线上线下一体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健全以数智技术为基础的人才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常态化人才资源统计与动态监测。
34.实施人才法治与尊才环境提升行动。全面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托重点园区、单位等加强人才联络员队伍建设,精准对接引才、政策、诉求等事项。持续开展“人才周”等品牌活动,讲好人才建功自贸港故事,持续营造尊才、爱才、重才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实施
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发挥重要作用的人才工作格局,压实责任、明确分工、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多元化人才投入机制,加大人才投入保障,完善考核监督与评估检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