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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现代化应急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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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28日
  • (214)

黑政发〔2026〕8号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现代化应急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8日

    (本文有删减)

 

黑龙江省现代化应急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

为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根据国务院《现代化应急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和《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主线,以基层应急基础整体提升和智慧应急、队伍能力同步提高为路径,深化应急管理改革创新,“一件事”全链条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一体提升减灾预防、抗灾设防、救灾保障能力,有效防范重大涉险和较大事故,最大限度降低自然灾害损失,为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重大政治责任,建好建强“三基地一屏障一高地”,建设“六个龙江”、推进“八个振兴”提供坚实的安全基础,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到2030年,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指挥机制更加健全,重点领域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化解,以事前预防为主的治理模式有效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保障体系更趋完备,基层应急基础明显增强,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显著提升。到2035年,依法应急、科学应急、智慧应急水平大幅提高,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应急管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

专栏1  “十五五”时期主要指标

1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下降16%

约束性指标,2030年与2025年指标值对比

2

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下降16%

3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33%

4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15%

5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人数

<0.9

预期性指标,“十五五”年均值

6

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

<10000

7

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全省生产总值比例

<0.69%

二、深化应急管理改革创新

(一)加强应急协同联动

强化各级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议事协调机构统筹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拧紧责任链条,健全联合指挥、会商研判、监测预警、灾情通报、跨域救援等协同机制,构建统分结合、防救衔接、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实施防消联勤,依法落实全域消防安全监管。严格开展省委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强化考核巡查结果运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抓实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落实风险隐患排查、调查评估制度,对重大社会影响的灾害事故强化提级调查。深化毗邻省(区)应急合作,持续加强中俄边境地区自然灾害联防联控。

(二)提升应急指挥质效

健全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应急指挥机制,完善应急指挥和责任体系。发挥省市县三级安全防范联合调度应急指挥机制优势,提升各级应急指挥部运行效能,加强重特大灾害应对、防火防汛紧要期各专项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联合会商,实现上下贯通、一体应对。健全灾害事故救援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和专业指挥制度机制。全面推行应急管理和消防部门常态化联合值守,提升警情共享与联合处置效率。健全灾害事故信息获取、研判、核报、复盘等机制,探索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丰富应急指挥“一张图”功能,建成集态势感知、会商研判、辅助决策等功能的智能指挥中枢。推动全国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向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延伸。建强应急指挥通信保障队伍,推广低时延、大带宽技术装备,提高“三断”(断路、断网、断电)等极端条件下通信托底保障和快速抢修抢通能力。

(三)强化法治保障基础

推动黑龙江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黑龙江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等法规制修订,探索应急管理领域“小快灵”立法。加强新兴行业领域风险防控问题研究。推进应急物资装备、救援处置、力量建设、监测预警等国家标准宣贯实施。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大力推进“人工智能+”监管执法,依法采取“一案双罚”、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措施,严管严查严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格规范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出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指引》,科学制定和执行年度检查计划,建立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全流程使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健全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和多层级协调联动执法检查机制,实施“两书同达”主动帮扶企业依法修复信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四)优化应急预案体系

开展新一轮应急预案制修订,强化基层应急预案科学性时效性。加强应急预案标准化建设,完善制修订及评估论证程序,规范风险评估、资源调查、案例剖析及专家评审、公众参与、备案管理。推动哈尔滨市完善巨灾应急措施及行动方案。建立极端天气避险转移快速响应机制。深化“龙威”系列应急演练,闭环“演练—复盘—评估—修订”工作链条。

专栏2  应急管理效能提升工程

1.指挥通信:实施应急指挥部提档升级工程,对照地方指挥部建设基本要求,推动市县两级全部达标。推进370兆赫兹窄带通信网覆盖扩容,增配大中型应急通信无人机,实现卫星便携终端通信保底装备125个县(市、区)全覆盖。实施“一网托底”应急通信保障工程,建设“全网通”应急通信基站20个,推进应急场景下5G核心网异网漫游工作。

2.监管执法:增补更新基层执法装备,提高执法装备适配率。争取 “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试点。持续开展工贸、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利剑”行动。

三、强化灾害事故主动预防

(一)健全风险防控机制

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和减灾能力评估,深化综合风险普查数据成果更新应用。落实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空间管控制度,加强自然灾害风险图、防治区划图等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将安全韧性要求贯穿国土空间规划及各类建设规划之中。按照《黑龙江省气候可行性论证指导目录》,规范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开展大震危险源探查,加强特大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完成新一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危险性区划更新。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审查。推动建立“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动态更新、落实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等“禁限控”目录。持续深化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

(二)增强城乡安全韧性

紧跟城市更新进程,推动安全韧性城乡建设。持续开展基础设施涉灾风险隐患排查,合理提高设防标准,强化寒地特色安全韧性。严格规范开展自然灾害调查评估,闭环调查评估、问题整改、追责问责工作链条,跟踪问效行业管理、本质安全等方面问题整改。推进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在燃气、供水、排水、供热、桥梁、隧道等设施上布设物联感知设备。统筹城市防洪和内涝治理,健全完善城市排涝通道、泵站、排水管网与周边江河湖库等应急洪涝联排联调机制。

针对雨带北抬特征加紧补齐防洪排涝抗灾基础设施短板,加快建设现代化水旱灾害防御体系。持续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系统推进大、小兴安岭等重点林区火险综合治理。落实农村房屋防灾抗灾设防要求,深入实施农村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群体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加固。科学做好受灾地区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加强农村自建房边坡风险管控。对通过工程治理手段难以消除暴雨、洪水、地质等自然灾害隐患的高风险区,因地制宜有序实施避险搬迁。强化气象为农服务,完善“平急两用”区域农业应急救灾设施。

(三)加强风险监测预警

加强城市安全风险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健全分级监测机制。推进矿山、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企业在线监测系统联网。加强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应用,强化气象、水文、地震、地质等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加快构建卫星遥感、航空、地面瞭望、视频监控相结合的立体监测体系,补齐“三高一低”地区监测感知短板。落实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接收播发和紧急处置标准,健全临灾预警“叫应反馈”机制,强化预警信息接收处置与应急预案、避险疏散、应急响应有效衔接。健全重大活动风险提示告知制度,严格落实重大灾害性天气停课停业停工停产停运措施。

(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严格执行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依法依规深化危险化学品、燃气、电动自行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消防产品质量安全、充电宝等“一件事”全链条专项整治。强力推进畅通消防“生命通道”、提高煤炭深部开采水平、推动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加强民航飞行安全等重点任务。闭环事故调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追责问责工作链条,查清原因查透责任,深挖质量和标准缺失等突出问题。

推动企业规范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激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定期评定标准化达标企业。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加强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严格特种作业人员“考培分离”。按照应急管理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和安全生产落后技术装备淘汰目录,加快矿山、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领域高风险工艺和装备淘汰更新,推进设备换新、机器换人、生产换线。

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提升行动要求,严格限制超高层建筑,增配举高消防车、大流量供水等与超高层建筑消防救援需求相匹配的装备。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深化危险化学品“应登记尽登记”和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应鉴定尽鉴定”分类管理。全面排查整治重点区域流域固体废物非法贮存、倾倒和填埋。加强涉客船舶、漂流项目等安全监管和溺水涉险重点区域部位管控。持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经营、运输、燃放及产品质量各环节、全链条安全管控。

(五)强化矿山安全治理

健全矿山安全管理体系,推进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八条硬措施”硬落实。推动矿山企业夯实主体责任,按规定配齐“五职”矿长和“五科”专业技术人员,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定期到生产现场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制度,严格管控外委工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矿山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制度,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一库四机制”。常态化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深化重大灾害超前治理、系统治理,提高灾害设防等级。深化矿山领域“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煤矿隐瞒工作面、违法生产等行为,一矿一策推进整改“楼上楼”等煤矿重点难点问题。落实国家铁、铜、金、石灰石等非煤矿山最小开采规模、最低服务年限等安全准入要求,持续推进“三个一批”,分类处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推动非煤矿山整合重组和升级改造。

专栏3  主动预防能力提升工程

1.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优化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域监测站网布局,新建专用水文站65处、专用水位站269处、专用雨量站235处;新增宽频带地震仪和强震仪各20套,新建改造骨干台站76个,增设泛在感知站点约4000个;推进普适型地质灾害监测设备补点扩面,开展重点区域1∶10000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评价。

2.安全生产监测预警:推动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地下矿山、边坡150米以上露天矿山、尾矿库,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作业场所10人以上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100%接入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加快“数智消防”建设。推动“两客一危”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2.4万台(套)。持续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在燃气、供水、排水、供热、桥梁、隧道等设施上加装物联网智能感知设备2万台(套),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

3.本质安全能力提升:建成省级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智能监管平台,新增智能化煤矿5处,提档升级智能化煤矿或系统33处,新建信息基础设施等智能化系统58处,建成智能化采掘工作面80个,智能化煤矿产能比例达到70%以上。按规定停止审批新建产能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文地质类型极复杂的煤矿。推进尾矿库综合治理,严格执行等量或减量置换政策控制尾矿库总量。每个市(地)建设安全生产“三项岗位”考试点1个。推动大庆油田开展智慧油气田井队、站场提质建设。推进富裕至嫩江至加格达奇铁路改造工程建设,升级改造加格达奇等老旧客站。建设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4000公里,改造四五类危桥1000座。

4.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建设全省森林草原消防水源地分布图库,构建完善防灭火数字专网,新建、改造、维护防火应急道路1.5万公里以上,重点林区路网密度、阻隔网密度分别达到3.1米/公顷以上、6米/公顷,年均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分别控制在0.7‰、1.8‰以内。开展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系统治理重点河流7条,除险加固病险水库水闸38座,谋划胖头泡蓄滞洪区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实施5处重点区域排涝能力提升项目。加快城市地下管线管网建设改造,建设改造燃气管网800公里、供水管网1600公里、排水管网1800公里、供热管网1800公里。提升综合交通运输安全韧性,重点风险路段和桥梁监测预警设施覆盖率达到100%,一般公路突发事件应急装备物资到达时间缩短至6小时。

四、健全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一)优化救援力量布局

构建以国家东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为核心、省级应急救援基地为枢纽、航空应急救援站为节点、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支撑的应急力量网络。分区域建设省级应急救援基地,发挥实战实训平台基地作用,强化综合救援、训练演练、物资储运等功能。争取建设寒地特色应急装备实战测试验证基地。分级分类建强陆地搜救、水域、雪(冰)域、矿山、森林草原防灭火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依托企业优势资源,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程抢险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鼓励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一专多能”转型。

(二)建强救援队伍梯队

深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应急管理部门融合发展,聚焦“高低大化”、森林草原、新能源、电化学储能等难控火灾,统筹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新型消防救援装备配备,提升地空一体防灭火救援能力。推进政府和企业专职消防队全面纳入119指挥调度体系,推动重点行业企业规范建设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科学统计和管理专业应急力量,健全常态化运行保障机制及突发事件应急状态调用机制。分类分级测评社会应急力量,规范引导有序参与救援行动。加强消防员和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管理,推行指挥员能力考评。健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各类救援力量共建共训共练、救援合作等机制。推动落实符合消防工作特点的职业荣誉体系。按规定落实救援人员奖惩激励、伤残保障和牺牲人员烈士评定等政策。

(三)提高装备适配水平

坚持实战需求导向,创新发展重大灾害事故应对处置关键急需装备,强化高寒、冰雪、“三断”和高强度森林草原火灾等极端场景应急救援装备准备。落实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标准,推进通用主战装备统型,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开展新型救援装备实战测试验证,推广应用无人机、无人艇、救援机器人等先进装备。推进航空应急基础设施、战术战法应用向综合救援拓展,补盲建设航空应急场站和直升机起降点,租购结合增配多类型、多功能航空器,健全空域保障机制,着力构建覆盖灾害事故易发多发区域的1小时航空救援网络。构建“低空+应急救援”、“低空+应急侦测”等应用场景,推动低空经济向应急管理工作全链条延伸。

专栏4  救援处置能力提升工程

1.专业战训基地:建设2—3处省级区域综合救援基地,完善矿山、危险化学品、森林草原防灭火等跨区域专业救援基地,配强实战实训设施和关键救援装备。

2.骨干救援队伍:支持6支国家级安全生产专业救援队伍“高精特专”装备配备,力争市、县两级综合救援队伍实现全覆盖;建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大型机械化队伍50支以上,拓展客运索道、内河航运、通信、电力等领域省级应急救援力量。

3.航空救援力量:新建呼中、佳木斯航空应急救援站,升级伊春、嫩江航空应急救援站,完善幸福、黑河航空应急救援站,加强“站队库一体化”建设,年租用应急救援航空器数量50架以上。

五、优化应急综合支撑保障

(一)科技赋能智慧应急

研究制定应急领域关键急需的重大科技任务清单,组织实施重点科研项目,推动新装备、新技术、新材料实战应用。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和学会协会的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强化“高精特专”、“小快轻智”装备研发和业务技术支撑。推动国家“久安”大模型落地应用,构建应急数据资源池,推动数据共享共用,全面提升人工智能在监管执法、监测预警、指挥调度、应急救援、辅助决策等关键环节的应用效能。推动人工智能在企业端应用,加强高危环节异常行为风险感知及预警。加强应急管理领域数据安全治理,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二)提升物资保障能力

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协同联动机制,合理配置实物储备、协议储备、产能储备模式,确保8小时内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加密应急物资储备库布局,推进标准化改造,完善定期点验、维护保养、到期处置、补充更新、回收利用制度,推广使用统一标识。强化救灾物资分级储备,推动乡村物资纳入应急物资管理平台,引导支持社区、居民家庭储备必要应急物资。鼓励关键行业和重点产业链企业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和紧急生产调度机制。统筹各类运力资源,完善综合立体化物资运输网络。优化应急救援期间物资装备征用补偿机制,规范引导社会组织捐赠。

(三)强化专业人才培养

持续开展应急管理业务大讲堂和实战大练兵,加强培养领导指挥、预防准备、处置救援及技术支撑人才,建立应急管理科技领军、骨干及青年人才梯队。组织开展地方党政负责同志应急管理专题培训。支持高校、职业学院加强应急管理相关学科专业建设,鼓励实施校企联合培养模式,开展在职教育。分层分类建立应急管理专家库。

(四)推动应急产业发展

支持安全应急领域产业链协同创新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鼓励国有企业加大投入,争当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完善应急管理装备需求动态征集评估机制,促进产研、供需对接。提升安全生产检验检测机构专业能力。支持各地积极打造应急产业发展聚集区。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配套制度,推动在高危行业领域全覆盖,建立重大事故快速理赔和预赔付机制。

专栏5  应急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1.深化智慧应急:加快无感采集与智慧采集网络协同布局,提升智能采集终端占比。推进“久安”大模型部署及应用,优化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打造应急管理领域高质量数据集10个以上,改造或完善现有系统功能30个以上。

2.科技产业创新:承接“基于大模型的智能决策指挥关键技术和装备”、“灾害事故精准调查与智能研判平台关键技术”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应用示范,谋划建设地震模拟等应急领域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争取区域性应急管理综合支撑实验室。

3.专业人才培养:建设省级防灾减灾救灾培训基地。支持高校、职业学校建立应急管理学院,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等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应急管理业务大讲堂、实战大练兵每年培训2万人次以上。省级森林防灭火实训基地每年培训专业指挥员、教练员300人以上。每两年省应急管理执法骨干库纳入一线执法骨干50名以上。

4.物资装备储运:推动数智化省级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库建设,升级改造部分市县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加强乡镇级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建设,多灾易灾地区乡镇级储备点覆盖率达到100%。加强防灾救灾农机储备,健全调用制度。推动哈尔滨机场新建国际航空货运物流中心、哈尔滨市综合保税区铁路专用线及必要配套设施设备、哈尔滨市粮食物流核心枢纽等城市应急物资中转设施建设,建设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黑龙江哈尔滨储备中心、北安储备中心。

六、夯实应急管理基层基础

(一)强化基层应急治理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实施意见》,推动应急管理与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综合减灾能力建设指引要求,加强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提高基层应消一体综合救援能力。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应急管理一线就业。充分利用城乡土地资源,改造一批应急避难场所,推动新增公共设施平急转化利用。

(二)优化基层应急响应

完善简明实用的乡镇(街道)综合应急预案、专项预案,指导村(社区)制作风险隐患“一张图”、处置方案“一页纸”,突出人员转移避险,明确安置路线、安置点。强化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应用和预警响应联动,推行“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做法,强化“第一响应人”培训。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群测群防员队伍建设,建立第一时间发现报告风险隐患人员通报表扬制度,构建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双线并行防控网络。综合运用应急广播、“村村响”、短信、微信、电视、新媒体等渠道,加强偏远农村、山区、牧区等区域的预警信息传播和接收能力建设。

(三)高效推进灾后救助

健全自然灾害救助机制,增强灾情预判、统计核查、损失评估等能力。加强灾害发生后的医疗救助、卫生防疫和心理援助,强化对老弱病残孕等重点群体及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群众的救助和关爱。做好受灾人员救助和临时救助等相关社会救助政策的有序衔接。健全因灾返贫致贫风险快速识别响应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认定为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进行分类帮扶。鼓励红十字会等各类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开展慈善捐赠和救助帮扶活动。探索发展巨灾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争取“灾害救助+金融保险”试点。

(四)提高全民安全素养

落实进一步推动全民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将安全素质教育纳入公民安全教育体系,编写适应不同社会群体的安全知识教材、读物,打造龙江特色应急科普宣教产品。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资源共享的应急管理新闻宣传体系。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办好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消防宣传月等主题活动。推动安全文化科普体验场馆建设,发挥科协、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和学校作用,加强“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安全宣传教育。培育龙江特色应急文化,选树宣传先进典型,讲好龙江应急管理故事。

 

专栏6  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工程

1.综合减灾能力:建设“三高一低”县域综合防灾能力提升项目5个以上,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2个以上。因地制宜建设基层“应消合一、队站一体”综合救援站,实现乡镇(街道)救援服务能力全覆盖。编制实施省市县三级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人均有效避难面积达到2平方米。

2.基层快速响应:加强基层“小快轻智”装备推广应用,配备快速机动、远程通信、破拆清障和个人防护等先进适用装备。完善省、市、县应急广播平台及乡村两级广播前端,强化行政村接收终端配备。县级行政区建设标准化集中安置示范点3个以上。

3.全民安全教育:利用现有资源推动建设安全科普教育体验场馆,常态化开展应急科普宣传。推进“红十字博爱家园”建设。

七、实施保障

坚持党对应急体系建设的领导,结合实际组织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分工、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完成时限,将规划完成情况作为评价干部实绩的重要参考,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各级政府加强统筹协调,完善财政和金融政策,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探索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将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列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统筹保障。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分析实施效果,推动解决问题,动态调整和优化规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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