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大数据时代

及时了解政策 即时辅助决策

科创政策

园区党工委 管委会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城市管理机制优化方案》的通知

  • 科创云图
  • 2018年2月8日
  • (1279)

 

 

中共苏州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文件

 

 

苏园工〔201829

 

园区党工委 管委会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

城市管理机制优化方案》的通知

 

各功能区、各部委办局、各派驻机构、各公司、各直属单位、各街道、各社工委:

《苏州工业园区城市管理机制优化方案》已经园区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中共苏州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2月8日


苏州工业园区城市管理机制优化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苏州工业园区优化内部管理体制方案》,加快推进管理重心下移,促进城市管理工作水平持续提升,现就园区城市管理机制优化方案制定如下:

一、基本原则

1.统分结合,两级管理。综合执法局承担全区城市管理的行业管理指导、队伍建设和督查考核职责,负责集中管理具有重大保障功能、不便分散或分割管理的重大市政设施(桥隧、地下管廊、城市照明管控、大型垃圾中转站等),各街道(社工委)承担辖区城市管理的主体责任,形成统分结合的两级城市管理机制。

2.充分赋权,权责一致。坚持应放尽放、能放则放,充分赋予街道(社工委)城市管理的事权、财权、人权,全面落实权随事走、人随事调、费随事转,保障权力与责任相统一。

3.重心下移,效率优先。推行城市管理作业项目市场化,实施街道城维作业队伍企业化改革,建立健全街道(社工委)、社区城市管理网格,提升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的水平。

4.适时调整,逐步完善。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具体方案,确保管理体制优化工作平稳顺利推进。

二、职能定位

1.综合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研究拟定有关政策,制定基本规范,做好统筹协调;负责组织实施街道(社工委)城市管理工作综合考核。其他各部委办局依照党工委管委会“三定”方案明确的职责,在各自行业领域承担城市管理相关职能,负责制定各项专业考核标准,对街道(社工委)专项业务进行指导和考核。

2.街道(社工委)承担辖区城市管理的主体责任。具体履行下列主体职责:城维预算资金管理主体、综合执法活动组织主体、市政设施及城市绿化产权主体、市场化城维作业发包主体、网格化管理实施主体、城市共享共治推进主体等。

3.园区市政服务集团接受各有关行政管理单位委托,协助承担城市维护管理相关工作,并按照考核结果收取管理费。主要负责:(1)接受综合执法局委托,组织开展城维作业标准的制订和完善工作,具体承担区内重点市政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以及公共保洁等环卫行业管理和监督考核工作,协助开展街道(社工委)城市管理工作日常检查考核。(2)接受社工委委托,在管理网格内以“定人、定岗、定责”的方式落实城维作业质量日常监管,协助做好辖区城维预算资金的招标管理工作;做好社工委委托的其他工作。(3)待街道城维作业队伍市场化改革完成后,接受街道委托承担城市维护管理相关工作。

三、运行模式

1.城市维护管理模式。综合执法局委托园区市政服务集团统一集中管理重大市政设施;各街道(社工委)划分若干网格,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组织实施城市维护管理,承担日常监管责任。

2.行政执法模式。综合执法局承担行政执法案件审理、法制审核等职能,各街道(社工委)综合执法部门具体承担区域内的日常执法工作。

3.监督考核模式。综合执法局制定全区统一的城市维护作业标准和考核标准,组织开展街道(社工委)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考核结果汇总并征求功能区意见后,作为街道(社工委)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街道(社工委)定期组织辖区市容市貌检查,并对城市管理网格员和城维作业承包单位进行绩效考核;受街道(社工委)委托,园区市政服务集团组织网格员开展市容市貌每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城维作业承包单位落实整改。由园区市政服务集团和街道(社工委)对网格员实施双重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网格员每月绩效奖惩的主要依据。

四、保障措施

1.完善机构设置。各街道(社工委)设立综合执法大队,机构具体编制方案由组织部另行制订,原则上所需人员由综合执法局负责内部调剂。各街道(社工委)综合执法大队统一以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名义对外出具法律文书。

2.加强人员配置。原由综合执法局管理的城管执法队员和协管员移交街道(社工委)属地管理。街道(社工委)综合执法大队统一配备教导员。社工委城市管理办公室实体化运行。街道现有市容监察人员在街道(社工委)范围内统筹调剂使用。

3.加强经费保障。财政部门应当确保城维资金投入,统筹优化预算安排,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切实提高使用效益。由劳动社保部门会同城管部门制定统一的街道(社工委)城管执法人员、协管员、网格员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激发基层队伍的主动性创造性。

五、推进时序

1.2018年4月底前,明确城市管理工作考核体系;2018年5月,启动实施街道(社工委)城市管理工作考核。

2.2018年底前,完成街道城维作业队伍市场化改革。

 

 

 

 

 

 

 

中共苏州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      201828印发

共印:6份

推荐政策

hero image
推荐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84号)

  •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2日
hero image
推荐政策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全省建筑业转型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2日
hero image
推荐政策

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2日
hero image
推荐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2日
hero image
推荐政策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纺织服装卓越品牌培育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1日
hero image
推荐政策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2026年北京市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1日
hero image
推荐政策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病控制消除和碘缺乏病科学精准防控实施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1日
hero image
推荐政策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先导计划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09日
hero image
推荐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数据局印发《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的行动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09日
hero image
推荐政策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

  •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08日

科创搜索

请输入您要搜索的科创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