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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余高新区工委 新余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新余高新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

  • 科创云图
  • 2018年4月23日
  • (962)

中共新余高新区工委  新余高新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新余高新区加快推进乡村

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办)党委、镇政府(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产业园、各公司,驻区各单位:

    现将《新余高新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中共新余高新区工委        新余高新区管委会

                               2018年4月23日

 

 

新余高新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遵循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农村党的建设,加快促进农业“稳粮、优供、增效”,农村“整洁美丽、和谐宜居”,农民“脱贫、致富、文明”,持续增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使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开启富裕美丽幸福高新建设新时代新征程。

2018年,重点推进新乡村两级七项重点工作,加快农业产业发展;深化农村“保家行动”;打好脱贫攻坚战;开展“拆三房、建三园”工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开展乡风文明行动;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到2020年,全区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基本建立,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农业供给质量有效提升。现行标准下所有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所有贫困村全部退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城乡生活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新农村村庄整治建设实现全覆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建立。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制度基本建立,森林覆盖率保持稳定,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扶优培强优势特色产业,着力发展现代农业

1.健全完善多元化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围绕“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总体思路,做强做优特色生态产业,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着力打造优质稻米、优质瓜果、油茶、蔬菜、中药材、生态畜牧、休闲农业、特色水产、食用菌等九大产业。2018年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1-2个,建设稻渔共作示范基地200亩;深入推进绿色生态农业“十大行动”,推广区域‘N2N’循环农业模式,出台有机肥替代的推广措施,启动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有机肥厂示范工程,2018年完成1个示范项目。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支持主要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增值。结合我区环城路十万亩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推进沿路休闲观光农业发展步伐。积极建设佰联万家、菜小二、国贸产业新余国际通关物流、新余华孚冷链项目。2018年新建马洪办电商服务中心和16个乡村电商服务站,到2020 年底前在全区每个镇(办)建立一个电商服务中心,并完成所有村级电商服务站建设。深入推进乡村两级农村电商服务网点建设,构建农村供销电子商务网络体系。(责任单位:区农村工作部、区社会发展部、区经济发展部、区经济运行部,各镇办)

2.积极培育多元化的新型经营体系。稳步推进集体土地三权发证和农房一体登记等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抓好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探索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有效形式。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今年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各5家。继续深化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加快推进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全覆盖。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确保2018年除财政转移支付外,全区所有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在原有基础上增加3万元以上,以后逐年增长。(责任单位:区农村工作部、区国土分局、区党群工作部、各镇办)

3.健全完善多元化的现代农业服务体系。2018年力争建成1家标准化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提升“五代”(代清理、代储存、代干燥、代加工、代销售)服务功能,实现年服务能力3万吨以上,促进节粮减损和农民增收。扎实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2018年建设高标准农田5200亩。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农技推广,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加快智慧渔业和益农信息社建设,2018年全区行政村益农社达到32家,形成市区乡村四级联动的农业综合科技服务体系。完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强化农资经营行为的监管、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抽检,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农村工作部、区国土分局、区经济运行部、区市场监管局,各镇办)

(二)持续整治农村环境,着力建设美丽乡村

1.打造“保家行动”升级版。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实行农药化肥“负增长”计划。巩固现有成果,加快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步伐,2018年实现整治后建制村畜禽粪便得到有效处理且综合利用率达70%以上;全区31座水库和237座山塘全部依法退出承包养殖,实现人放天养,水质达灌溉标准。深入开展工业污染专项整治,严查企业偷排、暗排、超标排放等非法排污行为,坚决关停不符合产业政策、高污染高耗能等企业,有效遏制工业污染问题,持续改善城乡环境。全面推行“河长制”,坚决消灭劣Ⅴ类水体,严防水质降类。抓好袁河、孔目江、袁惠渠等流域的污染源治理、生态修复和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工作,2018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3个,建成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6座,实现整治后村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60%以上2019年新增完成全市下达的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全区村镇累计建成污水处理站24个;2020年新增完成全市下达的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所有中心村、200户以上村庄、古村落及水源保护地3公里以内的村庄,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逐步构建覆盖全区、统一规范的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到2020年实现生态公益林、湿地、河流、耕地等四个重点领域的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全区46个行政村夯实“村组保洁收集、镇(办)清运压缩、区二次转运、市集中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探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推行农村生活垃圾第三方治理,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责任单位:区农村工作部、区环保分局、区经济运行部、区城市管理部、区城市发展部、各镇办)

2.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优先解决集镇农贸市场、中小学校、幼儿园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村庄礼堂会场、公园和健身休闲地等人员集中场所的公厕建设,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农村公厕改造提升及新建任务,确保全区每个自然村至少有一座水冲式无害化公厕,2018年新(改)建镇(办)及村委所在地水冲式无害化公厕267 座以上。深入推进农户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农户新建“三格式”化粪池全部使用塑钢材料,有条件的村庄应将原化粪池改建成塑钢化粪池,以镇(办)为单位,2018年完成农户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覆盖率79%以上,2020年达到85%。制定全区旅游厕所新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新建旅游厕所3座以上,实现全区景区旅游厕所全覆盖,做到标准化建设和常态化管理。(责任单位:区城市发展部、区社会发展部、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分局、各镇办)

3.深化农村建房整治。逐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按照要求,研究制定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和规范管理办法,引导进城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宅基地使用权;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落实农村“一户一宅”政策;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深入推进以“清理农村违法用地、违规建房,严格控制农民无序建房”为主要内容的“两清理、一严控”农村建房专项治理,重拳整治农村非法占用、乱搭滥建、超高超大、建新占老、一户多宅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明确法律依据,规范法定程序,按照市级督导、区级指导、镇(办)领导、村级主导的原则,实行区领导挂镇(办)督导制度,全面开展“拆三房、建三园”工作,加大力度拆除农村“空心房、危旧房、违章房”,在空闲地上建设“菜园、果园、花园”,变闲散宅基地为财富田园,做到“摸清底数、挂图销号、奖罚分明、坚持到底”,确保2018年我区全面完成拆建任务。用活土地“增减挂”政策,拓宽资金筹资渠道。(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部、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农村工作部、区城市发展部、区财政金融部、市城管城东分局,各镇办)

4.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坚持政府服务、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的运作模式,以发展优势产业、提升设施水平、传承历史文化、保护生态环境、完善体制机制为重点,加快编制马洪特色小镇建设专项规划,加大项目包装和推介力度。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农村基层延伸,提高镇(办)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集镇建筑、市场、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综合管理,统一集镇门店招牌、指示路牌等,不断提升集镇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区城市发展部、区经济发展部、区规划分局、区城市管理部、区财政金融部、城管城东分局,各镇办)

5.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按照省委新农村建设4年“扫一遍”的要求,2018年我区安排82个新农村建设点。立足沿线连片打造,强化“四精”操作(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积极推进美丽示范庭院为主要内容的“四级联创”活动。新农村建设布点与“拆三房、建三园”、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结合起来,并成为新农村建设布点的必要条件,新建或改造44座水冲式无害化公厕。积极学习渝水区新农村建设促进会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做到我区新农村建设促进会、各镇(办)分会全覆盖;借鉴湖泽镇聘请专业施工员的经验做法,切实加强新农村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责任单位:区农村工作部等区直、市驻区成员单位,各镇办)

6.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大力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2018年实现50户以上162个自然村供水管网全覆盖,水质合格率达100%,确保农村居民用上安全、方便的自来水,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不断完善城乡路网体系和“微公交”建设,以“四好”为总要求,重点实施县道三级及以上升级改造、乡道双车道四级及以上升级改造,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健全“区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加强农村公路运营安全监管,严把农村客运、农村物流市场准入关,整体推进全区“四好农村路”建设。2018年完成县道三级及以上升级改造11.5公里、危桥改造2座、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8.4公里,到2020年,所有镇(办)建设三级及以上公路,力争县道实现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比率达到100 %、乡道双车道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比率达到30%。积极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逐步将农村公路客运纳入公共交通服务体系,2018年实现镇(办)村公交覆盖率70%以上,2020年所有镇(办)村全覆盖。深入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适度集中办学试点,实现跨乡镇集中3公里以内学生就近入学。2018年实现全区所有行政村农民健身活动场所覆盖率达80%以上,到2020年实现100%。(责任单位:区农村工作部、区城市发展部、区社会发展部、各镇办)

(三)扎实开展乡村文明建设,着力提升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1.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一是继续抓好农村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十个有”建设,2018年水西镇在原有的基础上再建 10个示范点,覆盖率达77%;马洪办在原有示范点的基础上再建8个示范点,覆盖率达100%。二是继续在镇办开展“乡村大讲堂”活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三是开展评选“最美致富带头人”活动,发挥模范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四是积极开展高新区文明村镇评选活动,评选表彰5个区级文明村、1个区级文明镇(办),2018年实现区级以上文明村镇达10%。(责任单位:区办公室、各镇办)

2.深入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切实抓好移风易俗村规民约制订、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践行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作用,进一步倡导婚事新办、喜事简办、丧事俭办。选编农村移风易俗案例,坚持以典型引路带动全区移风易俗工作广泛深入开展。逐步推进农村殡葬改革,研究制定殡葬惠民政策,通过宣传发动,政策引导,激励奖补,堵住源头,党员干部及亲属带头,逐步将农村户籍人员纳入遗体火化范围;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全面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开展农村殡葬“治陋治乱”行动,推进农村绿色殡葬、文明殡葬建设,遏制办丧扰民、重殓厚葬等陋习。(责任单位:区社会发展部,区办公室、各镇办)

3.繁荣兴盛农村文化。一是加快构建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镇(办)建设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3个,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2018年实现建设36个,覆盖率达到70%。二是加大对文物古迹、古建筑、农业遗迹等保护力度。推动2处文物保护单位被列入第六批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责任单位:区办公室、区城市发展部,各镇办)

(四)积极推进基层治理创新,着力构建新型乡村治理体系

1.健全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建立健全行政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利用换届契机,选优建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健全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其在村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建设、政策落实等方面的监督职能。推行村级“阳光村务”,实现村务监督制度化、规范化。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对农村干部依法依规承担的党务、村务管理等重要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以清单式、流程化的形式明晰固定,规范村级组织和村组干部履职用权行为。全面推进自然村村民理事会建设,在村民理事会内部设立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自治组织,2018年6月前,全区348个自然村村民理事会全覆盖,基本形成参与主体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程序科学、制度健全、成效显著的村民自治新局面。加强乡村治理平台建设,按照“扩大参与、协商于民、强化监督、服务为民”的总体要求,实行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搭建新乡贤与乡村社会结构有机融合的平台,大力引导乡村外出经商成功人士回乡组建商会,发挥镇(办)商会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责任单位:区党群工作部、区社会发展部、区农村工作部,各镇办)

2.切实加强乡村德治建设。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引导农民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传承提升耕读传家、父慈子孝等家规祖训,培育和弘扬地方性优秀道德传统,增强村民的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和荣誉感,使崇德尚法、弘扬公序良俗成为人们的内在需求。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老人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区办公室、区社会发展部、区妇联、各镇办)

3.大力推进平安法治乡村建设。加快构建城乡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在镇(办)和有条件的村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培养“一组一调解员”、“一家一法律明白人”。进一步加强镇(办)、村居综治中心建设,完善村居“三室一窗口”。依法打击惩治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斗争,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惩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提高农民文明素养,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参与宗教信仰活动,制止非法宗教活动。(责任单位:区社会综治部、区公安分局、区检察室、区纪工委监察分局、各镇办)

(五)全面实施民生工程,着力提升农民群众幸福感

1.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重点抓好驻村结对帮扶再精准、扶贫产业全覆盖再提升、“三保障”政策民事代办再落实、贫困村退出达标项目再推进等工程, 2018年完成省下达我区300人(其中水西镇145人、城东办80人、马洪办89人)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力争350人脱贫。全区新增扶贫车间1个,投入扶贫资金780万元。河坪村委完成整村推进项目3个、脱贫2户4人、新增扶贫产业2个。大力整治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微腐败”,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处置力度,切实强化压力传导,督促责任落实。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对挪用和贪污扶贫款项的行为严惩不贷。(责任单位:区社会发展部、区经济发展部、区纪工委监察分局,各镇办)

2.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和增收。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完善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打造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加大“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工作力度,引进和培养高素质农村实用人才,为乡村振兴奠定人才基础。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导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健全返乡创业就业服务体系,积极提供创业就业服务。实施返乡创业培训行动计划,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创新,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传承振兴乡村工艺。培育发展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鼓励在乡村兴办环境友好型企业,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拓宽增收渠道,增加农村低收入者收入,扩大农村中等收入群体,持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责任单位:区农村工作部、区党群工作部、各镇办)

3.不断提高农村健康卫生服务水平。全面完成乡村卫生计生服务室标准化建设,完善提升“晓康诊所”质量,实现一体化管理全覆盖。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2018年全区农村常住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35%以上,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等重点人群达100%以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计生特殊家庭成员达100%,农村常住人口电子健康档案建档全覆盖。加强“晓康诊所”中医角建设,每个“晓康诊所”培养一名能开展4种中医药适宜技术的乡村医生。继续开展健康镇办创建工作,到2020年建成一批健康示范村镇。扩大诊疗服务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提升农民医疗保障水平。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区社会发展部、区党群工作部、各镇办)

(六)进一步夯实农村基层党建,着力引领乡村全面振兴

1.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全面落实基层党建“五化”要求,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尤其要选优配强“五强”型村党组织书记,强化村干部基础保障力度,注重村党组织书记后备队伍培养使用,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从严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支部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细化评星定级、党务公开、民主议事等民主管理制度,从严规范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党组织换届等基础工作,推动农村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推进“共产党员示范市”创建,抓实先锋创绩制度,继续落实村级民事代办制度,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区党群工作部、区社会发展部、区办公室,各镇办)

2.提高村干部待遇。强化经济保障,2018年确保村党组织书记报酬总量不低于上年度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 倍标准的基本保障线,其他村干部报酬总量不低于村党组织书记报酬80 %的基本保障线;按现行政策,继续为换届当选后的在职村干部按比例缴纳养老保险。累计担任村“两委”正职15周年以上的可以享受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担任村“两委”正职1周年,每月补助10元。鼓励发展壮大本村集体经济,按照一定比例奖励村干部。强化政治激励,积极推荐优秀村干部担任各级“两代表一委员”;组织配合市委、市政府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乡镇机关领导干部、公开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工作;在连续任职满15周年的村党组织书记中择优转为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组织配合市委、市政府开展“五强”村党组织书记评选表彰,并将符合条件人员转为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强化关心关爱,逐步提高农村“三老”及离任“两老”生活补助标准;;定期组织在职村干部开展健康体检,确保每届任期内不少于一次;充分用好党内关爱基金,适时对生活困难的党员村干部进行走访慰问。(责任单位:区党群工作部、区财政金融部,各镇办)

3.持续推进农村“党建+颐养之家”建设。巩固完善提升“颐养之家”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强管理、优化服务,努力营造舒适、温馨的氛围。坚持因地制宜、因地施策,结合实际合理增加布点,同时积极推广“1+N”、配送等模式,扩大“颐养之家”的有效覆盖面,2018年6月30日前实现农村符合条件、有需求的老人基本覆盖目标。积极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引导和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支持“颐养之家”建设。(责任单位:区党群工作部、区社会发展部,各镇办)

三、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领导任正副组长,区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区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村工作部,与区乡村两级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根据部门职责设立督查工作组,负责日常协调、督导、考核工作。镇(办)、村(处)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主体,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要成立相应机构,配强工作力量,强化经费保障,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加强工作的综合协调;责任单位要及早出台具体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推进路线图和时间表,并制定出科学、详细、公正、公平的考核办法,充分发挥好“指挥棒”作用。

2.强化资金保障。持续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持续推进“财政惠农信贷通”工作,撬动金融信贷资金投资农业。创新投融资机制,争取更多的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建设,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

3.严格督查考核。将乡村振兴战略列为区党工委、区管委会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把乡村两级重点工作纳入镇(办)和区直单位、市驻区单位年度绩效考评体系,确保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落到实处。各镇(办)及责任单位每月定期向区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乡村两级重点工作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区乡村两级重点工作督查组要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严格考核,跟踪问效。各地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在《高新农情》专刊上进行通报。 

4.营造舆论氛围。各镇(办)、责任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统一干群思想,凝聚社会共识,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开展。要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先进典型、推广成功经验、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浓厚氛围。

 

附件:高新区2018年乡村两级七项重点工作安排表

 

 

 

附件

高新区2018年乡村两级七项重点工作安排表

重点工作

工作任务和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加快农业产业发展

1

1.围绕“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总体思路,着力打造优质稻米、优质瓜果、油茶、蔬菜、中药材、生态畜牧、休闲农业、特色水产、食用菌等九大产业,2018年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1-2个

2.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支持主要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增值。

3.结合我区环城路十万亩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加快推进沿路休闲农业步伐,加快发展以生态观光、民宿经济等为主体的休闲旅游产业。

4.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农技推广,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全面提升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水平。

区农村工作部

区社会发展部

区经济运行部

各镇(办)

2

1.加快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积极建设佰联万家、菜小二、国贸产业新余国际通关物流、新余华孚冷链项目,加强农村建设现代化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体系,打造农产品销售公共服务平台。

2.加快农村电商服务平台建设,2018年新建马洪办电商服务中心和16个乡村电商服务站;到2020 年底前在全区每个镇(办)建立一个电商服务中心,并完成所有村级电商服务站建设。

区经济发展部

各镇(办)

3

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深化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推进承包地“三权分置”有效形式,完成土地流转5000亩,实现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全覆盖;深入推进集体林权、水利设施产权等领域改革;实施耕地保护和提升行动,建设高标准农田5200亩。

区国土分局

各镇(办)

4

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确保2018年除财政转移支付外,全区所有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在原有基础上增加3万元以上。

区党群工作部各镇(办)

二、深化农村“保家行动”

5

1.2018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68家可养区养殖场生态化改造,并通过严格验收。

2.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水西镇槐江、潭隅、丁下、合湖新屋、化田老屋村、河坪、彭家、黄家、停孜村9座,马洪办上库坡村、洪陂村、连江村3座,共计12座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工作。

3.夯实“村组保洁收集、乡镇清运压缩、县区二次转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农村环境卫生垃圾收集率达到98.2%。

4.2018年底前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3个验收合格,实现整治后的建制村畜禽粪便得到有效处理且综合利用率达7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满足国家相关要求,村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0%;生活污水处理率≥ 60%;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 %。

区环保分局

区农村工作部

区城市发展部

区城市管理部

各镇(办)

6

1.2018年4月底前,完成31座水库、237座山塘退出承包养殖情况验收工作;

2.2018年12月底前,山塘水库水质达标通过验收。2018年底全面建成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实现50户以上162个自然村供水管网全覆盖;不再保留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区农村工作部

各镇(办)

7

1.2018年5月底全面完成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整改验收工作,12月底前完成生活小区“雨污分流”整改验收工作;

2.推动落实全区管网普查存在问题整改,制订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尽快启动改造和维修区内污水管网,彻底解决因管网破损、渗漏等情况导致水环境污染的问题。

区城市发展部、 区城市管理部

三、打好脱贫攻

坚战

8

1.2018年完成省下达我区300人(其中水西镇145人、城东办80人、马洪办89人)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力争350人脱贫。

2.全区新增扶贫车间1个,投入扶贫资金780万元。

3.河坪村委完成整村推进项目3个、脱贫2户4人、新增扶贫产业2个。

区社会发展部

区经济发展部,各镇(办)

四、开展“拆三房、建三园”

9

全面开展“三拆三建”工作。明确法律依据,规范法定程序,按照市级督导、区指导、乡镇领导、村级主导的原则,实行区领导挂乡镇督导制度,深化农村建房“两清理、一严控”专项治理,大力拆除农村“空心房、危旧房、违章房”,在空闲地上建设“菜园、果园、花园”,变闲散宅基地为财富田园,做到“摸清底数、挂图销号、奖罚分明、坚持到底”,确保2018年各镇(办)全面完成拆建任务。创新投融资机制,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争取更多的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用活土地“增减挂”政策,拓宽资金筹资渠道。

区城市管理部、区国土分局

区规划分局

区农村工作部

区城市发展部

区财政金融部

各镇(办)

10

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和规范管理办法,引导进城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宅基地使用权;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落实农村“一户一宅”政策;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区规划分局

区城市发展部

各镇(办)

五、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11

1.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2018年新(改)建乡镇及村委所在地水冲式无害化公厕267座以上;

2.推进农户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2018年农户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79%以上;

3.制定全区旅游厕所新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新建旅游厕所3座以上,实现全区景区旅游厕所全覆盖。

区城市发展部

区社会发展部

区农村工作部

区规划分局

区国土分局

区环保分局

各镇(办)

六、开展乡风文明行动

12

1.继续抓好农村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十个有”建设,2018年水西镇在原有的基础上再建 10个示范点,覆盖率达77%;马洪办在原有示范点的基础上再建8个示范点,覆盖率达100%。

2.继续在镇办开展“乡村大讲堂”活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

3.开展评选“最美致富带头人”活动,发挥模范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

4.积极开展高新区文明村镇评选活动,评选表彰5个区级文明村、1个区级文明镇(办),2018年实现区级以上文明村镇达10%。

5.加快构建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镇(办)建设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3个,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36个,覆盖率达到70%。

6.加大对文物古迹、古建筑、农业遗迹等保护力度,推动2处文物保护单位被列入第六批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区办公室

区社会综治部

各镇(办)

13

逐步推进农村殡葬改革。研究制定殡葬惠民政策,通过政策引导,激励奖补,堵住源头,党员干部及亲属带头,逐步将农村户籍人员纳入遗体火化范围;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开展农村殡葬“治陋治乱”行动,推进农村绿色殡葬、文明殡葬建设,遏制办丧扰民、重殓厚葬等陋习。

区社会发展部

各镇(办)

七、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提高村干部待遇

14

1.加强村党总支书记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基层党建“五化”要求,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尤其要选优配强“五强”型村党组织书记,注重村党组织书记后备队伍培养使用;推进村级档案和村干部档案建设,建立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管理机制;从严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支部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推进“共产党员示范市”创建,抓实先锋创绩制度;引进和培养高素质农村实用人才。

区党群工作部

区社会发展部

区办公室

区农村工作部

各镇(办)

15

2.加强村干部队伍激励保障。一是强化经济保障。2018年确保村党组织书记报酬总量不低于上年度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的基本保障线,其他村干部报酬总量不低于村党组织书记报酬80%的基本保障线。按现行政策,继续为换届当选后的在职村干部按比例缴纳养老保险。累计担任村“两委”正职15周年以上的可以享受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担任村“两委”正职1周年,每月补助10元。鼓励发展壮大本村集体经济,按照一定比例奖励村干部。二是强化政治激励。积极推荐优秀村干部担任各级“两代表一委员”;积极配合市里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乡镇机关领导干部、公开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工作;在连续任职满15周年的村党组织书记中择优转为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积极配合市里开展“五强”村党组织书记评选表彰,并将符合条件人员转为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三是强化关心关爱。逐步提高农村“三老”及离任“两老”生活补助标准;定期组织在职村干部开展健康体检,确保每届任期内不少于一次;充分用好党内关爱基金,适时对生活困难的党员村干部进行走访慰问。

区财政金融部

各镇(办)

16

全面推行“阳光村务”。建立健全行政村(居)村务监督委员会、自然村村民理事会,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以清单式、流程化的形式明晰固定,规范村级组织和村组干部履职用权行为。大力整治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微腐败”。

区社会发展部

区农村工作部

区纪工委监察分局

各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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