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大数据时代
合高管办〔2021〕16号
管委会各部门:
《合肥高新区政务服务“就近办”“家门口办”工作实施方案》业经管委会2021年第4次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内容,认真抓好落实。
2021年3月15日
合肥高新区政务服务“就近办”“家门口办”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精神,落实政务服务“就近办、一次办”的目标任务,推进营商环境再提升,方便企业、群众“家门口”办理更多事项,根据管委会工作安排,现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向中心、社居委两级综合窗口下沉受理,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各部门结合自身情况及现有政务服务事项,自行选择下沉推广事项,可通过受理下沉或审批下沉两种方式实现,下沉比例情况纳入管委会《互联网+政务服务》年度目标考核,重点有:(1)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工商户商事登记类所有事项;(2)人事劳动局、社会事业局、农村工作局有关社保查询、助学贷款、老年人权益保护、低保办理等个人类事项;(3)公安、税务等垂管部门事项可根据自身情况创新开展。
二、工作模式
(一)管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明确下沉事项,四个中心结合各自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就近办”“家门口办”工作推进方案,明确中心与社居委综合窗口受理地点、受理人员、代办职能及工作规章制度。
(二)建立“五个标准化”。为方便企业、群众“家门口”办理更多事项,推进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坚持制度标准化、事项标准化、流程标准化、窗口标准化、宣传标准化。
三、职责分工
(一)管委会办公室
1.负责对接市级管理部门,统筹组织全区各部门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的梳理,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复制推广工作顺利推进。
2.建立运行情况通报制度,办件情况纳入本级政务服务和年度营商环境目标考核。
3.做好培训组织、督查工作。首次集中培训由管委会办公室统一安排,日常动态培训由区直相关部门根据业务情况主动组织、及时进行,同时报送管委会办公室。
(二)区直相关部门
1.做好下沉事项遴选及信息动态更新工作。根据群众需求,选择一批高频事项下沉,方便群众就近可办、家门口办。在安徽省政务服务网信息同步更新事项信息,如下沉事项受理地点、范本、流程、咨询电话等,将推广工作清单化、项目化,编制下沉事项答疑清单,相关政策答疑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
2.做好事项解读,确保环节畅通。下沉事项审批权、解释权仍归属区级各职能部门不变,中心、社居委两级综合窗口承接受理工作中所需的部门独立系统内账号、受理、授权等由区直相关部门做好保障工作。
(三)社区中心
1. 明确综合窗口受理职能。相关业务受理、代办事宜及时与区级职能部门做好对接,窗口人员务必全员全程参加所有业务培训。
2. 参照区政务服务中心规章制度,制定综合窗口作息、服务规范标准。社区中心负责做好辖区内社居委的指导、考核与运行保障等相关工作。
四、时间进度安排
整个工作将分为4个阶段进行,2021年6月15号前全面完成。
(一)启动阶段(2月1日-3月15日):区直相关部门根据现有下沉事项及政务服务事项,及时做好下沉事项梳理工作,并制定具体推进方案,明确下沉层面、推进步骤、承接保障等事宜。
(二)培训阶段(3月15日-4月下旬):区直相关部门务必做好下沉事项受理培训工作。首次集中培训时间由管委会办公室统一安排,培训内容由区直相关部门做好计划,并明确培训课时、主讲人、培训工作联系人等;各中心、社居委综合窗口要做到人员配置全到位、人员培训全覆盖、受理业务全会办。
(三)试实施阶段(4月下旬-5月下旬):区直相关部门与各中心、社居委无缝对接,确保下沉事项在各中心、社居委综合窗口实现无差别受理。
(四)验收阶段(5月下旬-6月中旬):由管委会办公室对区直部门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工作以及各中心、社居委综合窗口承接工作进行调研验收。
五、其他要求
1.各部门要重视此项工作,强化落实,明确责任人员,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全力推进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取得实效。
2.人事局、财政局、政法办为事项受理下沉提供政策咨询和法律保障等相关支持。
3.各部门于2021年3月31日下班前将相关下沉事项及工作方案报至管委会办公室“互联网+政务服务”服务工作组(联络人:时晶晶,张源,18956088819,18155121655;65322092),由管委会办公室统筹实施。
合高管办〔2021〕16号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政务服务“就近办”“家门口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