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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高新区举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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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0-16 13: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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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更好地谋划“十四五”各项工作,加快推动清远高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10月15日上午,清远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周岐贤主持召开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邀请科技部火炬中心高新区管理处副处长周力解读《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周力重点围绕准确把握新时代国家高新区的新定位、深刻理解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内涵、进一步明确国家高新区发展的新要求等三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对国家高新区的发展历史与贡献、新时期发展形势与定位、高质量发展内涵及总体要求等作了深入的解读,对我区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宝贵的指导意见和指明了今后继续努力的方向。

  “国家高新区要在‘创新驱动’和‘高质量发展’上做示范,要承担起为国家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探路的重大历史责任。”就如何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周力表示,要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双区定位,做到文件明确的“6个突出”。同时,他提出,新形势下高新区要实现“三个转变”,即:工作重点的转变,要从原来的重招商转变为重创新,重视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要拿出招商引资的干劲去着力实现创新;发展思路的转变,要从原来的单纯注重经济、产业,向“五位一体”,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转变;用人导向的转变,要选拔懂市场、懂创新、懂新业态的,有益于高新区长远发展的人才。

  周岐贤要求,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再学习,学懂弄通做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内容,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查短板、补弱项,进一步破解当前制约我区高质量发展的机制、体制、政策等问题,出台结合我区发展实际的落实举措,切实把《意见》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细、落地。

  周岐贤强调,清远高新区将继续坚持改革创新,以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任务,努力解决高质量发展中的短板和弱项,以更大的改革创新力度,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能。充分利用好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带来的机遇和“双区”驱动效应,把握新机遇、实现新作为,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为抓手,以培育发展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和产业为重点,致力于打造园区定位、产业选择、产业发展模式和发展路径上特色鲜明的“创新型特色园区”。

  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市科技局有关领导,区各部门各单位干部职工100余人聆听讲座。
        图片来源:清远高新区

  

(责任编辑:贾法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