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悉,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旨在落实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实现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推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全面提升自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据了解,农产品合格证主要内容包括: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种养殖生产者信息(名称、产地、联系方式)、开具日期、承诺声明等。县级以上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绿色食品企业、有机农产品企业、农产品地理标志授权用标企业须在合格证上附加追溯二维码、产品品牌等信息。
现场会透露,辖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连锁超市、综合农贸市场应严格执行食用农产品入市索证索票制度,在试行范围内的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时,应当查验合格证,登记并公示合格证信息。对不能提供合格证的,应当经抽样检测合格后才能入市销售。
同时,该区将对未实行合格证制度的主体按照“三个一律”要求管理,对种养殖生产者虚假开具合格证的,纳入信用管理,对市场经营者未按规定查验合格证的,进行督促指导问题整改,对承诺合格而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将追根溯源,依法严肃查处。
图片来源:自贡高新区
(责任编辑:贾法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