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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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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8月22日
  • (1101)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部署要求,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通知》(黔府办发〔2018〕28号)精神,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力度,减环节、缩时限、降成本,全力打造“服务优、门槛低、程序简、审批快、时间短”的营商环境,切实降低开办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尽快在安顺落地提供更有力的措施保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力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进一步推动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大厅统一办理。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将申请人依次向各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改造为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流程。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要积极支持配合改革措施落地,及时调整优化窗口设置,满足业务办理需求,全力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压缩企业设立登记办理时限。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将办理企业设立登记的时间压缩至5天以内,加快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设立登记不在同一机关外,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申请人可在办理企业登记时,以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一并办理。(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优化“双告知”工作流程。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审批服务系统“双告知”平台,将收到的市场主体申请信息预先推送至同级审批部门,审批部门在收到市场主体申请信息后1天内,通过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审批服务系统“双告知”平台完成甄别反馈工作。甄别反馈结果由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汇总后在颁发营业执照时告知申请人,并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在取得审批前不得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

    四、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我市试点地区履行相应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安府办函〔2018〕50号)明确的时间节点和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大试点地区工作力度,确保“证照分离”改革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

    五、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改革。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互联网+”环境下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应用和本地政务系统的互认互用,使电子营业执照成为“互联网+”环境下市场主体的唯一网络身份认证和管理标识,实现企业“一照走天下”。(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

    六、提高公章制作效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取消公章刻制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并纳入“多证合一”。公安部门要将公章制作单位目录公布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目录包括公章制作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方式及公章刻制价格等内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公章制作单位。公安部门应对公章制作单位进行规范,要求其在1天以内完成印章刻制,并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严禁指定公章制作单位制作公章,严禁要求企业前往公安机关办理公章刻制备案。(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七、压缩申领发票时间。各级税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对已在登记机关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在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及时进行登记信息确认,按照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进一步优化发票申领程序,压缩发票申领时间,新办企业首次办理申领发票时间压缩至1天以内。充分利用实名身份信息,简化和合并与身份相关的附报材料,切实提升办税便利化程度。(牵头单位: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八、提升参保登记服务效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效果,做好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和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的衔接,推动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网上办理,不断优化压缩参保单位办理登记、变更、注销等社保业务环节及办理时间。(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九、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成立安顺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的指挥调度、统筹协调、落地抓实、督办问责等工作。

   十、加强宣传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多渠道听取企业群众意见建议,建立健全企业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要强化对窗口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有条件的县(区)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在政务大厅设置“导办站”,培训专业导办人员,为新办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办事引导和免费帮办、代办服务;还可根据业务量合理配置一定数量的自助办理设备,供群众和企业查阅、咨询和自助办理相关事宜。

    十一、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改革成效。市督查督办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的督促检查,跟踪工作进度,及时通报有关情况。要充分运用督查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论绩的重要依据,对落实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褒奖,对工作不到位的将严格追责,确保改革具体事项落实到位。


    附件:安顺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安顺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肖彩虹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袁化龙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德智  市督查督办局副局长

        周  静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邹铁声  市公安局副局长

          田  海  市税务局总会计师

          黄子牛  市工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工商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佟易敏(市工商局副局长)担任,成员为赵秋阳(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科科长)、方程(市目标办网民留言办理科副科长)、贺军(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科长)、王建(市税务局征收和管理科科长)、岳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法规科科长)、刘应江(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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