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7月3日
北海市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北海市委办公室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北办字〔2018〕8号)有关精神,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强金融服务、扩宽融资渠道,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强化重点领域融资。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新型城镇化、三大支柱产业、海洋产业、海绵城市等重大项目及重点工程的资金需求,支持创新创业。加快设立产业引导基金,引导金融机构主动参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金融资源支持薄弱领域,重点加大对“三农”、小微企业的支持,加大金融扶贫力度。
二、扶持发展本地法人金融机构。鼓励在北海设立各类法人金融机构,引导并扶持北海法人金融机构做大做强。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进一步发挥民间资本在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改革发展中的作用。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中介服务和金融后台服务领域、参与地方金融机构的增资扩股。鼓励北海本地企业发起设立金融机构或申请金融牌照。
三、加大“引金入北”力度。进一步改善人才、行政服务、招商激励等营商环境、奖励扶持政策,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积极引进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来北海设立分支机构和后台服务中心。积极引入私募基金、保理、租赁、金融科技等类金融企业。利用北海靠近东盟的有利地理优势,积极引进境外金融机构在北海设立代表处、分支机构。
四、建立完善商业银行考评体系。通过对商业银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情况的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分配政府金融资源的重要依据,增强政府对金融领域的调控能力。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五、健全政银企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积极搭建政、银、企合作交流平台,加大信贷资金投放力度。定期组织企业和各家金融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见面会和洽谈会,促进政银企之间沟通交流,积极传递金融政策信息和推介重点项目,以对称、畅通的信息交流为金融机构提供真实可靠的融资需求信息。鼓励银行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提高金融服务质量。
六、创新信贷融资模式。鼓励金融机构、核心企业依托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聚焦供应链融资,充分发挥核心企业信用等级高、偿债能力强的优势,为核心企业上下游供应链小微企业提供增信增资服务。扩大抵(质)押范围,鼓励银行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排污权、收费权、特许经营权、专利权、购买服务协议、林权、应收账款、存货及仓单抵(质)押等多种形式的贷款业务,提高固定资产抵押贷款折扣比例。
七、积极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完善企业上市挂牌扶持政策。完善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库,培育上市挂牌后备资源,推动一批优质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在“新三板”及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挂牌。积极发挥上市公司的平台和核心作用,鼓励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等方式进行再融资。充分利用西部大开发等政策优势,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吸引外地优质上市后备企业落户北海,积极参与多层次资本市场。
八、推动发展直接融资。推进符合条件的企业扩大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等债券融资规模,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企业、创投企业发行债券,优化资本结构。推动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效益好的节能减排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推动相关国有企业市场化改制,提高资本市场发债融资能力。
九、积极发展贸易融资。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充分运用订单融资、信用证或托收项下押汇及贴现、保理、保单融资、动产质押融资、供应链融资、福费廷等多种融资工具,做大贸易融资规模。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在北海设立贸易融资信息平台。加大与境外机构合作力度,通过风险参贷等方式充分利用海外资金降低贸易融资成本。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贸易融资支持,做大中小企业票据直贴规模。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合作,加大对中小企业贸易融资、项目融资服务力度,带动企业进一步扩大出口。
十、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4321”业务考核办法,完善“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制度。支持银行与融资性担保公司合作,创新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利用助保贷、惠企贷、招商贷、园区贷等小微企业信贷增信基金,支持小微企业融资。通过奖励、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融资性担保公司健康发展,帮助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提高小微企业贷款覆盖面。
十一、优化信贷审批流程。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从制度着手,简化贷款申请手续,压缩审批时限。建立针对同一类型小微企业客户的金融信贷专业化分类、批量化营销、标准化审贷、差异化授权机制。
十二、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相关政策法规,落实信贷“七不准”和服务收费“四公开”,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查核收费项目及价格,列出清单在营业场所公布,并鼓励在公众信息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