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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优化市场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 科创云图
  • 2018年7月2日
  • (950)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优化市场环境的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7月2日

北海市优化市场环境的若干措施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优化市场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49号)要求,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完善企业信用激励机制

进一步完善并深入推行“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评价标准体系,树立“守合同重信用”典型。激励全市企业积极参与广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对“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在安排国家服务业引导、环保、文化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申请银行贷款和担保机构贷款担保,申报国家“鲁班奖”、国家优秀工程奖等涉及资质或信用等级评定、评先评优方面,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或优先推荐。“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在参与政府项目招投标时,比照获得省(部)级、市(厅)级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荣(信)誉奖项,增加相应的信誉业绩分值。

二、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机制,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对象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制定抽查工作指引,规范随机抽查行为。结合重点监管领域和行业,制定抽查计划,合理安排抽查频率、抽查范围及抽查进度,按期完成抽查工作。强化抽查结果公示,实现抽查结果公示率100%、抽查公示及时率100%。将抽查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实现进度看得见,流程摸得着。推进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公示和信息共享工作,建立信息互通和共享渠道,推进抽查结果部门互认互用。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区域市场秩序突出风险,积极探索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加强督查考核,推动随机抽查工作有效落实,完善问责机制,实现公正、有效监管。

三、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增强信用约束功能

推进涉企归集公示工作,加大统筹协调、跟踪了解、督促检查工作力度,消除工作盲区,做到凡是有涉企行政管理事项部门,都纳入信息归集范围,实现信息事项清晰准确,信息归集不遗漏,确保符合归集要求的信息及时归集到位,确保归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继续推进本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督促市场主体履行公示义务。同时对未按规定履行公示义务及严重违法的市场主体,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并予以公示。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广西)”获取涉企信息,依法在本部门履职过程中对相关市场主体采取进一步的约束和惩戒措施,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监管联运机制。积极引导市场主体修复企业信用,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提醒、指导受限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督促“僵尸”企业及时退出市场。

四、促进公平竞争

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政府部门行使公共权力行为。按照“谁实施、谁提出清理意见”“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现行政策措施进行系统梳理,2020年底前,完成排除、限制竞争存量政策的清理工作。开展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在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强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行为,促进企业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为投资经营者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五、优化商标品牌发展环境

加快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桂政发〔2016〕30号),以扶持发展农产品品牌、鼓励发展服务品牌、引导发展市场品牌、培育发展区域品牌为商标品牌战略重点,以引导培育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为战略任务,积极参加“广西商标品牌强桂战略大宣讲”活动,开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报,积极参加“广西商标品牌战略示范企业”的申报,以推进商标兴企、商标助农,力争培育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品牌。

六、完善商标品牌保护制度

以开展商标品牌保护为重点,扎实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工作。结合贯彻实施新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属地监管、重心下沉”的要求,依法加强商标监管,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工作,依法维护企业的商标品牌权益和创新成果。加强商标行政执法与司法的配合,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与司法案件信息衔接,有效打击和遏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打击合力。依法公开侵犯商标知识产权的案件信息,将案件信息归集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企业信用约束机制。

七、规范广告市场秩序

加强广告导向监管,建立健全我市广告监测制度,制止和取缔可能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广告和违法广告,北海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每年针对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至少开展1次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维护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培育广告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八、营造规范便利经营环境

2019年底前,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指定1—2个场所和指定时间段,允许经营者无需办理证照经销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利用技能从事便民劳务。北海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履行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职责,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并严格实施,同时针对重点领域开展1次以上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

九、扎实有效地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推动放心消费创建“政府有力引领,部门联合推动、企业主动作为、社会共同参与、群众普遍响应”五位一体的社会共创新格局。培养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行业诚信自律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引导经营者积极主动参与放心消费创建;开展电子商务、旅游行业等十二大行业领域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推动在消费相对集中的行业培育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形成一批示范街(商城、区域),以及诚信品牌企业、行业,切实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

十、建立完善市场经营活动“包容机制”

市场主体有下列行为之一,属首次违反的,免于行政处罚:(一)企业已经具备开业条件(包括需前置审批的手续已完备),尚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未造成危害后果且不存在安全隐患的;(二)企业法人、经营单位变更经营范围,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不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并能在限期内改正的;(三)企业将登记注册的名称简略或增加字样,企业名称无实质性变化,未造成误认,对他人企业名称、商标等权利不构成侵权的;(四)广告用语不当但并非蓄意虚假宣传的一般违法行为;(五)其他违法行为情节与危害后果较轻并能及时纠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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