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港石门湖凤凰作业区工业品码头(以下简称“码头”)由安庆化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设计吞吐量为422.3万吨,新建8个1000吨级泊位,泊位总长895m。从上游向下依次为5个液体化工品进出口泊位、1个件杂化工品进出口泊位和2个散货进口泊位,并在上下游各预留两个泊位,本工程估算总投资约46415.72万元,主要用于水路运输煤炭、件杂货、烧碱、液化气、甲醇、液化丙烯、甲基叔丁基醚等产品。
工程于2014年12月5日正式破土动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参建单位互相配合、共同努力,克服了汛期、雨季、各参建单位交叉作业等不利影响因素,如期完成了建设工期时间节点目标。正式运行一年多来,码头充分发挥石门湖内河航运能力,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路面交通运输压力,解决了高新区化工品水路运输的瓶颈,同时为曙光集团、泰发能源等相关企业大幅减轻运输成本,使高新区工业原材料的运输体系进一步完善,为我区战略性化工新材料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2016年12月30日,码头顺利取得安庆市港航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至此,凤凰作业区码头具备了正式运营条件。2018年1月1日,码头重新公开招标确定新运营单位,展开了码头投用史上新的一页。
值得一提的是,安全生产工作历来是码头工作的重中之重。自码头试运行以来,市委、市政府有关分管负责同志,市交通局(港航局),市环保局、安监局等有关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多次亲临现场巡检、督察,协调各方力量、提出指导意见,我区聘请的安全专家多次现场解决有关问题,为码头管理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在高新区管委会、公司全体职工努力及运营单位配合下,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有力确保了码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责任编辑:韩梦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