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大数据时代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8〕14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融合、协同、共享”原则,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提升创新创业科技内涵、增强创新创业的发展实效,着力实现创新创业与实体经济发展深度融合,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推动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二、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探索知识产权综合监管执法体制,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以侵权案件高发地、制造业集中地、专业市场、互联网等为重点开展执法,严厉打击专利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建立维权服务热线,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知识产权咨询以及对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专家顾问制度,成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为知识产权维权提供专业支撑。加强知识产权执法资源利用。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以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老字号注册商标及农畜产品商标为重点保护对象,从严从重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商标侵权源头追溯力度,对侵权商品生产、销售和侵权商标标识伪造、销售等环节开展全链条打击。将恶意侵权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的风险防控。积极培育版权产业发展,大力开展版权示范创建活动,以自治区建立的首个公益性版权工作服务站为引领,启动建立我市公益性版权工作站,加大著作权、版权保护力度。积极将蒙古源流产业园区创建为国家版权示范园区。(市科学技术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司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科技成果、专利和著作权作品等无形资产价值市场化
每年发布一定数量的先进适用技术推广项目,整合集成现有科技成果和技术模式,遴选出具有成熟技术模式、效益显著、有一定推广规模的先进适用技术成果项目在各旗区及相关企业推广。探索建立科技金融风险补偿和补贴政策,引导和支持银行、风险投资、证券、保险、信托等机构开发知识产权融资服务产品,加大对知识产权产业化的资金投入。深入拓展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加快培育形成规范化的知识产权保险市场。(市科学技术局、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鄂尔多斯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探索建立科技成果限时转化制度
率先在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限时转化制度建设试点,由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在合理期限内未转化的,除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政府各有关部门可以授权第三方或许可他人实施成果转化,成果研发团队或完成人拥有科技成果转化的优先处置权。(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众创空间发展水平
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府发〔2016〕165号),落实好各项双创政策。加强对众创空间的日常监管,建立全市统一的众创空间线上管理系统,督促众创空间出成果。加强科技创业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实施科技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