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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佛山市“证照联办”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
附件:《佛山市“证照联办”改革实施方案》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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