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签约,就荷叶坝村和沁园小区的“5平方米非住宅用房”移交项目签订协议,由长沙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正式将和沁园一期、二期、三期内剩余的“5平方米非住宅用房”移交给荷叶坝村委,用于村集体经济的建设与发展。
据悉,荷叶坝村和沁园一期、二期、三期总建筑超过15万平方米,居住人数1500余人,居民多为农村拆迁安置户,居民收入普遍不高,集体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小区物业管理无法得到保障,居民生活质量亟待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荷叶坝村委积极谋划求发展,努力优化居民居住环境,瞄准小区内大量未利用的“5平方米非住宅用房”,希望接管和沁园一期、二期、三期内拆迁安置村民应配套的非住宅用房,以发展荷叶坝村集体经济。村委一方面积极与开发商进行磋商,另一方面通过“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多次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经过商议、审议到决议,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据了解,此次移交的非住宅用房所产生的年收益将超过百万元,在确保租金收入用于支付物业管理费用支付后,可允许村民就盈利部分作出相应支配方案,这意味着荷叶坝村迈出了集体经济“造血”第一步,同时对保障小区物业管理,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就是要让小区内大量剩余的非住宅用房‘流转’起来,才能为村里的集体经济‘造血’,发展了集体经济,居民们也有一定的收入,小区物业也有了保障,服务水平也会相应提高,有收入就有保障,服务好了,居住环境优化了,大家也就舒心了。”荷叶坝村一名村干部说道。
(责任编辑:韩梦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