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数据高效便利安全跨境流动”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持续迭代升级我市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改革政策措施,更好服务“十五五”时期首都高质量发展,现将《关于进一步深化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6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深化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数据高效便利安全跨境流动”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持续迭代升级我市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改革政策措施,更好服务“十五五”时期首都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坚持为国家试制度、为首都谋发展,强化首善标准、改革引领、企业视角、应用赋能、安全可控,锚定提升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国际影响力,围绕国家数据要素“一区三中心”建设,以促进数据要素价值释放为牵引,以提升网络数据治理能力为保障,为推进数据高效便利安全跨境流通利用提供透明稳定可预期的政策环境,持续推动北京建设国家数据领域高水平开放展示窗口、全国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政策创新实践高地、全球数据资源流通重要枢纽。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数据跨境流动政策应用
1.全面推进负面清单向全市域推广应用。落实《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推进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由自贸试验区向全市应用推广,实现数据出境创新政策精准高效覆盖各类市场主体。持续拓展负面清单应用领域,加快推进我市汽车、医药、零售、民航、人工智能、自动驾驶、医疗器械、贸易物流、银行等9个领域负面清单广泛应用,按照动态管理机制更新迭代负面清单政策体系。
2.进一步畅通重要数据识别认定机制。在国家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框架下,强化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协同。拓展重要数据识别认定路径,按照“谁管业务、谁管业务数据、谁管数据安全”原则,分行业领域探索建立重要数据识别评估机制,指导企业开展数据分类分级工作,提升重要数据识别精准度。畅通企业常态化沟通反馈渠道,制定重要数据认定部门责任清单,及时收集回应企业重要数据识别诉求,确保企业“找得到人、问得清事”。
3.深化个人信息出境认证制度运用。发布个人信息出境认证实施指引,在国家数据出境安全管理框架下推动“一次认证、多次使用”,助力跨国企业内部市场营销、客户服务、供应链协同等场景下的个人信息高效跨境传输。建立个人信息出境认证辅导专员制度,强化我市数据跨境服务中心与专业认证机构对接合作,为企业提供标准解读、合规整改、认证申请等全流程诊断服务。
4.提升北京数据跨境服务中心能级。坚持差异化发展、集成化服务、专业化支撑,朝阳、海淀、大兴、亦庄等服务中心站点立足区域优势,实施能力提升行动,形成特色功能定位和区域辐射带动能力。编制发布服务事项清单,扩展数据分类分级、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等专业技术能力,为复杂业务场景提供综合性数据合规解决方案,打造更多“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品牌。持续深化“政务服务+平台企业”运营模式,优化数据出境服务受理流程,允许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同步完善相关材料,实行“容缺受理、承诺补正”,提升企业申报效率。依托专业服务机构和供应链综合服务企业,将北京数据跨境便利化政策前置于我市海外综合服务体系。
5.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效。上线北京市数据跨境流动公共服务平台V3.0,完善负面清单适用、重要数据识别、企业需求反馈等功能模块,联动“京通”“12345”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全市数据跨境服务资源“一张网”汇集,实现数据跨境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发布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服务指南(2026版),强化数据出境各行业领域合规指引的宣贯应用,形成全市“1+N”数据跨境流动指引体系。持续实施“减时间、减材料、减费用”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绿色通道”服务。针对企业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结果3年有效期届满的情形,明确延长有效期的申报流程与材料审核规范。完善各区政务服务机制,推动企业合规激励与数据服务产业促进政策惠及更多企业。深化数据跨境流动合作伙伴计划,健全完善畅通、便捷、高效的常态化政企沟通互动机制。
6.拓展数字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探索地区性多双边数据跨境流动合作,在中欧数据跨境流动、中国-东盟数字治理等国际对话机制框架下,积极争取我市参与汽车等重点领域合作试点,在自动驾驶训练数据、智能网联汽车和智慧城市协同等场景小切口推动数据跨境规则互认磋商,探索构建“规则对话+标准对接+项目试点”合作模式,力争形成跨境双向流通试点成果与制度性合作安排。在“两区”框架下与世界贸易组织(WTO)《电子商务协定》参与方在数字贸易领域开展互认与合作,围绕数字产品与服务开展跨境数据流动试点,推动形成国际城市间数字贸易合作案例。以“开放促融通”为主题,高标准举办中关村论坛数据跨境流动创新发展论坛。
(二)打造重点行业数据跨境流通利用标杆
7.促进医疗健康领域数据跨境研发应用。加强医疗机构高价值医疗数据供给,鼓励运用《健康医疗数据匿名化技术规范(试行)》做好医疗健康数据合规开发利用,研究制定医疗健康数据分类分级等制度规范,促进医疗数据合规流通与创新应用。试点创新药“走出去”服务模式,畅通“负面清单管理+可控技术环境”数据出境路径,为支撑医药研发合同外包机构(CRO)开展药物境外上市注册等活动提供便利化通道。
8.推动人工智能领域数据高效便利安全跨境流通全链条协同。推动建立全球真实应用场景数据在京汇聚与跨境开发利用便利化合规路径,规范数据高效便利安全跨境流通与协作。强化优势产业国际化发展合规保障,联合电信运营商、国际云服务商等构建安全高效的数据协同与传输机制,服务重要行业专识数据标注业务高速发展,助力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落地应用。
9.强化智能网联汽车领域数据跨境合规流通。落实汽车数据出境安全指引要求,指导在京汽车企业精准梳理业务场景、高效备案重要数据目录、合规开展数据出境活动。充分发挥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政策先行先试与产业带动引领作用,支持示范区依托专业技术可信平台开展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相关数据合规开发利用。依托专业机构探索建立自动驾驶领域数据集脱敏认定、评估审查机制,引导企业规范使用、开发可供跨境流通交易的合规数据产品。
10.加快贸易物流领域数据跨境开放互联。推动物流通关、国际贸易、跨境寄递等场景下的数据跨境共享,促进运输、仓储、配送、通关等环节高效衔接,为破除国际物流信息不对称壁垒提供解决方案,提升跨境物流资源配置效率。聚焦北京双枢纽空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深化多式联运数据互联,探索物流、支付等数据跨境融合应用路径,推动实现物流全程追踪和降本增效。
11.探索科技金融领域数据跨境开放共享。提升金融服务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能力,支持北京数据集团建设金融、征信等领域数据供给平台,为企业开展商业欺诈风控、保险核保理赔等高频科技金融业务的数据合规获取、跨境交互、融合利用提供支撑。鼓励大型电商企业、互联网金融企业在保障数据安全前提下面向全球提供商业风控数据产品及服务,推动科技金融数据跨境合规共享、双向融通。
12.促进更多新兴领域数据跨境流通发展。促进和规范空天数据跨境流动,将我市数据跨境专业服务能力向商业航天综合服务站延伸,支持向境外合规提供灾害应急监测、商业应用试验等卫星遥感数据服务,合理拓展空天数据跨境应用场景与使用范畴。前瞻探索第六代移动通信(6G)、生物制造等领域数据跨境流动与数据开放合作新模式,鼓励相关主体拓展国际业务,提升新兴领域数据要素跨境配置效率与国际竞争力。
(三)建设特色区域数据跨境流通利用创新服务高地
13.打造国际医药创新公园全球数据合作标杆。聚焦创新药械早期研发、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及真实世界研究等园区企业高频业务场景,依托北京数据跨境服务中心经开区服务站设立“药数驿站通”,提供合规咨询、方案设计、申报受理、初审初评等全链条数据跨境合规服务,形成创新药械研发数据出境“一件事”定制化解决方案。支持医疗领域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探索医疗机构与药械企业之间的数据跨境流通应用。搭建医疗数据开发利用技术底座,推动跨境数据专用走廊“E数通”等新型数据基础设施在园区落地应用,为园区企业开展全球研发协作与数据价值变现提供通道支撑。
14.构建法商融合示范区国际化法商数据服务体系。动态汇聚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法商主体高频数据出境场景与需求,编制法商领域数据出境专项合规指引,为法商企业涉外业务提供数据跨境合规指导。探索建立法商领域仲裁数据跨境服务机制,提供从权威政策解读到合规审核的全流程指引服务,打造法商领域国际数据争端解决“一件事”服务能力,助力我市打造高水平国际法商融合示范区。
15.做强商务中心区跨国机构数据跨境流动服务品牌。发布跨国企业投资北京数据出境合规指南,指导企业厘清合规边界、定制业务数据跨境流动方案,降低业务落地不确定性,提升外资企业来京投资服务体验。深化对国际组织的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服务,围绕科研联合攻关、技术协作、人才交流等场景,为金融、科技等重点领域国际组织在京发展或设立分支机构提供定制化数据跨境解决方案,指导其依法有序开展数据出境活动。
16.提升数字经济企业出海创新服务基地数据跨境流动支撑能力。针对出海企业集聚的目标国别和城市的法律体系与合规要求,探索构建支持出海企业研发、测试、运营等环节数据高效双向流通的集成化服务机制,助力企业产品与服务国际化适配,打造“一案一策”国际化出海方案。联动有关商协会、央国企及跨国企业,利用出海创新服务基地在重点国家地区的海外服务站,提供境外数据合规治理等专业服务指导。
17.拓展国际数据枢纽港全球数据服务业务。支持第三方机构、数据服务企业等共同参与建设运营国际数据枢纽港,争取国家算力互联互通节点建设,支持境外公有云服务商在国际数据枢纽港探索跨云数据互通便利化解决方案,打造全球数据跨境流通利用综合枢纽。发展外数中储、外数中算等数据服务业务,探索构建国际数据存储、加工、交易的数据服务产业链,推动人工智能数据标注等特色数据服务和产品向国际市场输出,促进数据跨境便利化政策与国际数据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18.探索综合保税区数字贸易发展新模式。落实国家关于综合保税区转型升级任务安排,优化关键物流枢纽、海关业务运行等贸易物流数据出境便利化服务。发挥数据跨境服务中心作用,助力综合保税区创新发展数字贸易,培育壮大保税研发、检测维修、展示交易、融资租赁等特色业态,拓展数据跨境流通“保税一件事”集成化服务场景,推进综合保税区功能提质升级。
(四)推广数据跨境可信流通应用技术
19.加快布局跨境可信数据空间。围绕汽车销售、医学研究、新材料应用、具身智能训练、企业征信核验、空天信息交易等场景,探索构建跨境可信数据空间。发挥区块链、隐私计算等安全管理技术作用,支撑数据空间可信存证和加密管理,先行先试推动我市可信数据空间与境外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对接合作,赋能数据跨境双向流通利用,形成可落地的数据跨境合作案例,支撑跨境数据规模化流通与价值共创。
20.探索推进个人信息匿名化应用试点。加快出台个人数据匿名化处理技术要求规范文件,面向医疗健康、金融服务等个人信息高频跨境流动场景,进一步探索推进个人信息匿名化试点建设。建立个人信息匿名化效果评估机制,依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和工具,对经匿名化处理的数据开展“匿名化效果评估+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双重判定,为匿名化数据提供跨境自由流动通道。
21.拓宽商用数据沙盒服务应用。按照包容审慎、风险可控原则,制定沙盒内敏感数据治理合规基线,构建“敏感数据入盒、合规数据产品出盒”技术服务闭环,同步实现敏感信息脱敏与数据利用价值释放,支撑敏感数据跨境合规流通利用。鼓励具备沙盒基础运营能力的企业开展市场化服务,发布沙盒质量检测和效果评测等工具集,推动标准草案试验、新技术验证、敏感数据开发和人工智能模型训练在沙盒中落地应用。
(五)繁荣数据跨境流通产业生态
22.加强京津冀数据跨境流动协同联动。共建京津冀数字经济开放生态,共同加强对数据跨境流动机制的创新探索,支撑数字贸易高速发展。支持京津冀数字经济全产业链协同创新,围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数据标准协议互认、跨境服务中心能力共享等重点方向,深化国际数字经济领域合作,推动形成示范引领性项目。发挥北京数字经济企业出海创新服务基地、京津冀数字出海服务联盟等功能,为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与跨境资源对接服务。
23.探索构建国际数据交易特色服务模式。以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为核心交易载体,打造覆盖数据获取、跨境流通、交易结算等环节的全链条合规服务体系,提供数据跨境交易溯源认证、流通过程记录等服务,规范数据获取与流通全过程责任界定,推动形成稳定高效的数据跨境流通交易长效机制。落实数据产权登记等制度,鼓励外资企业参与数据确权、数据资产化和数据产品化等环节,支持跨境数据产品在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上架流通,畅通场内流通渠道,提升数据资源跨境配置效率。
24.发挥北京数据跨境合规服务产业联盟引领作用。常态化开展数据跨境案例分享、主题沙龙、政策宣贯等活动,助力企业把握政策动向、共享合规实践经验,推动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行业示范案例。以数据跨境为切入,撮合数字经济产业资源对接,为企业提供涵盖数据跨境合规、数字技术赋能等多维度国际数据产业对话服务,推动联盟从数据跨境信息共享平台向数据服务产业协同发展枢纽升级。
(六)强化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监管效能
25.强化全方位风险防范。坚持全量管理,网信部门与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建立跨领域风险研判管理机制,推动数据出境安全管理与技术出口管理、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全要素协同监管;强化对外资内资、国有民营、大中小型等企业数据出境态势整体感知,实现安全监管全类型主体覆盖;健全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安全保障机制,深化全链条闭环管理。
26.强化差异化精准监管。深化“信用+风险”分类分级精准监管,依托数据出境合规信用风险评价指标体系,遴选企业开展评估评价,绘制企业数据出境合规能力图谱,将信用风险评级结果纳入负面清单一致性核验、数据安全检查评估的采信范围,合理降低监督检查频次,完善守信激励措施。推动高评级企业优先参与北京数据跨境便利化改革相关试点,将合规能力转化为企业市场竞争新优势,形成“越合规、越便利、越发展”的良性循环。
27.强化多维度手段运用。坚持技管并重,加强跨部门协同与市区协同,网信部门联合行业主管部门、数据监管部门开展飞行检查,指导各区建立数据出境安全专项管理机制。持续加强数据跨境流动安全风险监测与合规审计能力建设,统筹开展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数据出境应报未报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组织实施数据出境一致性评估,抽查企业落实评估结果通知书、负面清单备案要求等情况,指导企业合规开展数据出境活动。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机制运行。健全北京市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改革和安全管理专项工作机制,完善央地协同、市区联动、部门共治的工作体系,加大监管部门、行业部门跨部门跨领域协调推进力度,调动和发挥研究咨询机构、技术服务机构、重点平台企业、专家智库资源支撑作用,加强定期专题调度,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各区要加强政策协同,加大对重点领域、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持续深化推进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改革,分解落实工作责任,打通政策落地堵点、淤点,确保政策“落得实”“用得好”。
(三)坚持跟踪问效。完善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坚持问需于企、问计于企、问效于企,加强进度反馈和动态评估,持续优化迭代我市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综合配套改革政策举措,为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留足发展空间。
(四)精准宣传解读。聚焦数据跨境政策文件、标准规范、实践案例、热点问题,网信部门联动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产促、投促、贸促等企业服务部门,以企业视角广泛开展数据跨境流动系列宣传解读活动,持续稳定企业政策预期,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更好在京投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