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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山市推行绿色金融服务助力节能环保安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科创云图
  • 2018年3月23日
  • (994)

昆政办发〔201855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城市管理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昆山市推行绿色金融服务助力节能环保安全发展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323

(此件公开发布)

昆山市推行绿色金融服务

助力节能环保安全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践行 创新、绿色、协调、开放、共享 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省 “263” 专项行动要求,发挥绿色金融杠杆作用,优化资源配置,引导企业注重节能降耗、绿色环保、安全生产,促进昆山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发挥绿色信贷引导作用

完善企业环保、安全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加强相关信用数据的收集和运用,形成支持绿色产业的贷款激励机制和抑制高污染、高能耗、安全生产高风险企业的贷款约束机制。

1. 建立企业环保、安全生产信用数据归集制度。环保部门每年将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每周将行政处罚信息(包括个人)推送至市信用办;安监部门每周将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名单、行政处罚信息(包括个人)推送至市信用办;市信用办在收到推送信息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数据归集处理后推送至市企业投融资服务中心信用数据平台。

2. 推动建立银行绿色评价机制。鼓励在昆银行金融机构加强对节能环保、安全信用数据的运用,将节能环保、安全生产评估指标纳入信贷流程,银行根据不同的企业制定不同的信贷政策,用信贷手段引导企业绿色、安全发展。

1针对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被评为 红色” “黑色 类或列入安监部门 红色” “黄色 类的企业,逐步压缩贷款规模直至停贷。

2)针对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被评为 黄色 类或列入安监部门 一年内出现亡人事故 的企业,贷款利率按同期基准利率惩罚性上浮40%—50%

3)针对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被评为 绿色” “蓝色 类或列入安监部门 二级以上安全标准化 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贷款利率优惠。

4)加大对个人失信行为约束,针对个人收到环保、安监部门处罚拒不执行的,银行逐步压缩贷款规模直至停贷,同时不得新增个人贷款。

5)针对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被评为 红色” “黑色” “黄色 或列入安监部门 红色” “黄色 类的企业,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整改措施到位,环境信用、安全信用得到修复的,按修复后等级进行贷款。

3. 完善绿色信贷统计制度,加强绿色信贷实施情况监测评价,由人民银行牵头定期发布相关数据,并作为对银行考核的重要参考指标。

4. 发挥在昆银行金融机构作用。鼓励成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或绿色分支行,开辟绿色信贷审批专项通道。引导在昆银行金融机构逐步加入绿色金融联盟,签订《环境与社会风险承诺函》,建立环境管理系统。重点加强与已采纳赤道原则的银行开展合作。

二、运用多种金融手段,引导企业加大技改投入

对有意愿进行环保、安全改善的重点企业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鼓励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改善环保、安全生产状况。

1. 被列入惩罚性利率上浮的企业,有意愿实施环保、安全生产等级提升的技改项目,经环保、安监专家评估认定,银行可将贷款利率从同期基准利率上浮40%—50%降为上浮20%—30%

2. 因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被评为 红色” “黑色 类或列入安监部门 红色” “黄色 类无法取得银行贷款的企业,有意愿实施环保、安全生产等级提升的技改项目,经环保、安监专家评估认定,通过下列方式给予支持(相关方式不重复享受):

一是按照风险共担原则,引导和鼓励银行提供技改项目贷款,完善现有风险补偿池制度,建立绿色信贷风险补偿机制。绿色贷款如出现坏账,经有关部门认定,按企业分类,给予银行不同比例的风险补偿。

二是由市技改基金提供资金支持。按照昆山市工业技改基金管理办法对节能降耗、绿色环保、安全生产类项目进行股权投资。

三是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获得资金支持,在技改政策中对使用融资租赁方式的企业,参照昆山市促进2017进交会融资租赁发展办法标准给予资金奖励。

三、鼓励开展能效信贷业务,支持重点企业节能减排

鼓励银行加大对重点能效企业、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通过金融产品创新、政策倾斜,引导和支持用能单位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1. 推出节能服务公司能源管理信贷产品

1)服务对象:掌握先进节能核心技术、有一定节能项目服务经验的节能服务公司。将对符合条件的公司实行名单制管理。

2)信贷产品内容:名单内节能服务公司以已经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未来节能收益权质押,向银行申请专项贷款,银行按照该项目未来收益的一定比例,提前以贷款形式发放给企业,贷款利率控制在同期基准利率上浮40%以内。

3)设立风险补偿机制:对于合作银行发放的名单内的节能服务公司能源管理信贷产品,如发生坏账,经有关部门认定后,由绿色信贷风险补偿池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

2. 推出用能单位能效项目信贷产品

1)服务重点领域:工业节能,主要为电力、化工、电子元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制造、轮胎制造等重点行业的节能项目。

2)信贷产品内容:银行对用能单位能效项目提供贷款,贷款额度最高1000万元,期限不低于1年,利率控制在同期基准利率上浮40%以内。

3)节能项目补助:对经认定的用能单位能效项目,给予20%的贴息。

四、推广环境污染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借助外部力量推进管理

通过政策引导,在全市范围逐步推广环境污染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督促企业加强环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后续整改落实,降低环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概率。

1. 组建保险共同体,共同承保全市范围内企业环境污染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做到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服务标准 

2. 鉴于目前我市保险公司专业服务能力有限,尚不具备全面铺开的条件,明确在以下重点企业先期推广:

1)规上企业。

2)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被评为 红色” “黑色 类企业。

3)安监领域的化工(已强制参保)、涉爆粉尘、高温熔融、涉氨制冷、大量使用危化品、严重职业病危害等企业。

3. 实施相应引导支持措施。

1)资金方面。由区镇财政负责参保企业补贴,区镇按照保费30%给予补贴,补贴最高限额由各区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市级财政负责对保险共同体的奖励,对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参保企业,每出具一份评价报告奖励500元;对销售收入1000万元(含1000万元)至2000万元(不含2000万元)的参保企业,每出具一份评价报告奖励1000元;对销售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参保企业,每出具一份评价报告奖励2000元。

2)政策方面。在区镇年度绩效考核中,设定相应推广环保、安全生产责任险的考核分值。参加环保责任险的企业在环保部门年度 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定 等级评定时给予加分。

4. 成立市推进节能环保、安全生产责任险指导委员会,由市金融办、环保局、安监局、保险协会担任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制定保险共同体准入条件、服务标准、保费指导价等,审核保险共同体准入名单及主承保体的考核等工作。

五、发行绿色债券,助力昆山绿色发展

积极发挥绿色债券融资对促进绿色发展、推动节能减排、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等支持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投入,助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和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根据国家发改委《绿色债券发行指引》,结合昆山实际,将在以下几方面积极尝试,通过发行绿色债券,引入长期、低成本资金推动一批重点项目建设:

1. 绿色城镇化项目,包括:海绵城市建设、智慧城市建设、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改造等。

2. 污染防治项目,包括:污水、垃圾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大气、水、土壤等突出环境问题治理,危废、医废、工业尾矿等处理处置。

3. 低碳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包括:低碳城(镇)试点、低碳园区试点的低碳能源、低碳工业、低碳交通、低碳建筑等低碳基础设施建设及碳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4. 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实验项目,包括: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

5. 节能环保产业项目,包括:节能环保重大装备、技术产业化,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园区)建设等。

我市各国有集团公司对照企业债券发行的具体指标要求(如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最近三年净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一年利息、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净资产40%等),尽早谋划,提前做好相关资产整合、绿色募资项目准备等前期工作。各相关部门应积极做好业务指导及向上争取工作。

六、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服务节能环保、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1. 形成各级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建立由市发改委(金融办)、经信委、环保局、安监局、人民银行、银监办、信用办、保险协会等部门和各金融机构参加的推进绿色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全市绿色金融重点工作及协商解决有关事项。各区镇、有关部门要将绿色金融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明确具体分管领导、职能科室和责任人员,抓好组织协调工作。

2. 建立基础数据共享系统。依托市企业投融资服务中心,逐步建立绿色金融信息的共享机制,实现企业环境、安全生产信息,金融机构事故风险评估信息、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等的在线实时共享。同时,加强对信息数据的应用,一方面金融机构作为对企业贷款和承保等决策依据,另一方面监管部门按照 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的原则,对表现优秀的绿色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和优惠措施;对环境、安全生产风险持续恶化的企业,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限制享受优惠及奖励政策;受到环保局、安监局等行政单位严重处罚的企业,一律不准享受技改等政府补助。

3. 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市财政局对保险共同体的奖励及绿色信贷风险补偿池资金等纳入年度预算;各区镇财政部门对参保企业的补贴等纳入区镇财政年度预算,建立经费监督机制,做到专款专用,保障资金安全。

4. 加大对绿色金融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绿色金融领域的优秀金融机构和绿色企业,对不重视绿色金融、问题突出的企业定期进行曝光,推动形成发展绿色金融的广泛共识。在全社会进一步普及环保意识,倡导绿色消费,形成共建生态文明、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表


附件

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表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1

信用数据归集

信用办

环保局、安监局、经信委、

人民银行

2

绿色信贷统计

人民银行

银监办

3

环保提升类技改项目认定

环保局

经信委

4

安全生产提升类技改项目认定

安监局

经信委

5

绿色信贷风险补偿实施细则

金融办

经信委、财政局、环保局、

安监局

6

融资租赁相关奖励办法

商务局

财政局

7

节能服务公司名单制管理

经信委

8

用能单位能效项目认定

经信委

9

制定保险共同体准入条件

金融办

环保局、安监局、保险协会

10

制定保险共同体服务标准(环保方面)

环保局

金融办、保险协会

11

制定保险共同体服务标准(安全生产方面)

安监局

金融办、保险协会

12

确定区镇内参保企业补贴最高限额

各区镇

13

设定区镇年度考核中推广环境污染、安全生产责任险考核分值

发改委

环保局、安监局

14

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原则,制定一定鼓励措施(如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定中加分等)(环保方面)

环保局

15

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原则,制定一定鼓励措施(如二级以上安全标准化企业评定中加分等)(安全生产方面)

安监局

16

绿色债券业务指导及向上争取

发改委

经信委、国资办、住建局、

环保局等

17

经费保障

财政局

各区镇

18

加强宣传

宣传部

文广新局、昆山日报

昆政办发〔2018〕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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