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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75MW风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通过阿拉善盟水务局批复。
经专家组评审核定,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依据充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及分区防治措施合理可行,符合水土保持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及方法。经测定,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40.36公顷,估算水土保持总投资492.1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68.612万元。
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75MW风电工程),位于阿拉善高新区(乌斯太镇)巴音敖包嘎查,建设规模为总装机容量75兆瓦,拟新建9台单机容量8.35兆瓦风力发电机组、220千伏升压站1座及箱变、集电线路等配套设施。项目主体工程总投资41499.17万元,工程计划于2025年4月开工建设,2026年4月建成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