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大数据时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8年宜春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2018年1月29日
2018年宜春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工作要点
2018年是我市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关键一年,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实施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建设“省内领先、全国知名”大数据产业强市目标,加快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加速数据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推进产业融合创新,加大产业招商和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全力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更好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
一、工作目标
智慧经济产业特色小镇一期项目建设全面展开,宜春市华为云数据中心主体工程完成封顶,完成智慧经济产业特色小镇二期项目开工各项前期工作,完成智慧城市顶层设计,全面推进“云上宜春”建设。力争引进和培育30—50家大数据企业,大数据从业人员达到1万名以上,规模以上大数据产业主营收入突破30亿元。
二、主要工作
(一)完善数字基础设施
1.加快特色小镇规划建设。按照“园林化、智能化、生态化”原则,坚持“统一规划、科学谋划、分布建设、稳步推进”,进一步明晰特色小镇核心主题、空间布局、功能模块等,完善一期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力争1月底2月初正式开工建设,年底前核心项目实现封顶;完成二期项目开工的各项前期工作;积极做好三期工程调规,尽早启动项目建设规划设计。优化特色小镇管理机制,引进专业运营管理机构,加强“双创”基地等管理。(责任单位:宜阳新区、市城建局、市国土资源局)
2.加快云数据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宜春市华为云数据中心设计方案,科学合理规划功能布局,力争2月初开工建设,年底前主体工程实现封顶,确保2019年上半年可正式迁移并运行。(责任单位:宜阳新区、市城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务信息化办)
3.加快信息基础网络建设。加强宽带骨干网络扩容,加快通信基站规划和建设工作,全市互联网城际出口带宽达到2500G。实现4G网络全域覆盖和自然村光纤网络全覆盖。积极开展5G网络试商用,着力提升移动互联能力。依托“宽带中国”宜春工程、“光网城市”等工程,加快推进全域公共WIFI城市建设,优先在行政中心办公楼、政务服务大厅、机场、火车站等公共场所和智慧经济产业特色小镇建设3000个以上公共AP。统筹规划网络地址等资源,保障云数据中心上线与各业务应用迁移后的需要。(责任单位:市工信委、铁塔宜春分公司、电信宜春分公司、移动宜春分公司、联通宜春分公司、市政务信息化办)
(二)推进数据资源整合
4.推进资源整合迁移。加强系统集约化建设,强化中国宜春政府网站群顶层设计、制度建设和内容管理,加快电子政务办公平台升级改造。本着急用先行的原则,结合“云上宜春” 建设规划,科学合理制定迁移方案,立即着手实施,力争年内将信用宜春、政务服务网、市属新闻网站及各地各部门所有非涉密信息化系统迁移至云数据中心,实现政府数据资源集中存储、统一管理,安全高效、“块”上集聚。以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构建智慧城市基础平台。(责任单位:市政务信息化办、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各业务应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5.加强数据资源共享。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梳理各政务部门履职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各类信息资源,包括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资源等,在4月底前编制完成我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明确资源分类、责任方、格式、属性、更新时限、共享类型、共享方式、使用要求等。进一步完善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坚持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通过综合物理集中、逻辑集中两种方式,基本实现全市政务数据大集中,构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务信息化办、市编办、市法制办)
6.推动数据开放应用。对各类数据资源分类、整理、清洗、脱敏,4月底前制定出台数据中心资源管理办法,年底前完成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等基础政务资源库建设,进一步规范数据交换共享和云资源申请。将汇聚的各类政务数据,通过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等逐步向社会开放,并以政务数据开放引领企业、社会数据开放,探索形成普惠式开放和契约式开放的数据开放互补格局,进一步释放数据红利。(责任单位:市政务信息化办、市公安局、市编办、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
(三)加快“云上宜春”示范应用
7.强化顶层设计。根据全省统一部署,遵循“数据是资源、产业是目的、应用是核心、安全是保障”发展理念,结合“三个中心、一个基地”战略定位和宜春基础条件,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智慧城市顶层设计方案和“云上宜春”规划建设方案,稳步推进实施。(责任单位:市政务信息化办、市财政局)
8.加快示范应用。整合各业务应用系统,有序推进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设和市县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健全“云长”负责制等机制,先期推动政务云、工业云、旅游云、医疗健康云、文体教育云、生态环保云等主干云和智慧交通云、社保云、安全云等特色云建设,稳步推进云所属领域内数据汇聚,形成数据规模,面向特定领域提供应用服务。同时,引导相关企业和院所开展各类应用研究及技术拓展,带动形成以8朵主干云为龙头的大数据产业链。(责任单位:市政务信息化办、市工信委、市旅发委、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社局、市安监局、市科技局)
9.推进示范点建设。在中心城区选取1—2个社区,开展智慧平台社区示范建设。在明月山打造1个智慧旅游体验区。优先启动市区智慧交通建设。推动各县市区加快智慧城市示范点建设,重点抓好樟树智慧城市建设和靖安生态云建设。(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交警支队、袁州区政府、明月山管委会、樟树市政府、靖安县政府)
(四)推动产业融合发展
10.开展大招商。制定专项招商方案,宜阳新区、市政务信息化办组建专业招商队伍,分领域类别开展专题招商。认真梳理大数据产业与智慧城市招商领域链上重点企业,重点围绕锂电和中医药大数据、大数据金融、VR与网络游戏、大数据存储、加工、分析以及数据安全等方面开展产业招商,市领导带队分别在北京、重庆、成都、上海、杭州、深圳、贵阳、苏州等地开展一次集中招商推介活动。宜阳新区、市政务信息化办等相关单位每月至少外出招商一次,并加快推动企业落地。(责任单位:宜阳新区、市商务局、市政务信息化办)
11.做实大平台。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和省直相关单位申报特色小镇、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大数据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名片。在6月底前完成大数据与智慧城市研究院筹建工作,进一步夯实产业发展平台。充分利用华为云数据中心优势,按照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标准和要求,大力推进企业化、定制式、第三方数据中心建设,提供个性化数据存储、异地灾备和云计算服务,重点加强与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旅发委、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安监局、省环保厅、省信息中心等单位沟通汇报,力争一批国家级、省级、行业级数据中心(灾备中心)落户我市,打造数据中心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12.推动大融合。结合我市主导优势产业,重点推进大数据与锂电新能源、中医药大健康、生态经济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远东福斯特、仁和集团、济民可信、百神药业等企业加速发展,带动大数据与其他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开展大数据示范应用企业培育试点,整合利用数据资源,推动企业基于大数据创新产品和服务,按照“一县一重点,一业(产业)一主题,一企(企业)一特色”的总体思路,培育发展本地大数据应用产业。在智慧经济产业特色小镇发展“飞地经济”,实现区域互补,努力创造宜春经验。(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宜阳新区、各县市区政府)
(五)强化要素配套
13.加快人才培养引进。一方面加强人才培养。加强与南昌大学、江西财大、江西师大等省内高等院校合作,支持宜春学院、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开设大数据相关专业,依托赣西公共实训中心和社会化教育资源开展大数据培训,培训大数据从业人员1000名以上。进一步优化大数据人才结构,通过专题讲座、专题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各级干部队伍大数据知识的培训,打造大数据人才梯队。另一方面加强人才引进。制定大数据人才支持服务办法,依托专家指导委员会,加强与专家学者的沟通联系,大力引进大数据方面的领军人才、高端研发团队,为宜春的发展提供独特的视角,注入新的活力。适时启动“筑巢引凤计划”“宜归人才计划”,依托宜春大数据招才引智活动和高校等载体,构建起平台揽才、赴外招才、活动引才、项目聚才的立体引才网络,加快聚集大数据产业发展人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政务信息化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宜春学院、宜春职业技术学院)
14.加强产学研对接。加快与中科院、中国信通院、中关村、浙江大学等科研院所及高校等机构对接合作,加快构建区域大数据创新体系,推动协同创新。积极推动研究成果转化与落地,加强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相关激励机制,调动大数据科研院所创新创业积极性。研究政府主导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向大数据创新创业机构倾斜的政策措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对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给予长期稳定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5.健全投融资体制。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投融资平台建设,完善投融资管理办法,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专业管理、防范风险”的原则,实行决策、评审和日常管理分离体制,成立投资决策委员会、项目评审委员会,加快新经济(大数据)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和宜阳新区新经济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的管理使用和投资运作,积极吸引社会资本,集聚境内外优秀投资管理团队到宜春发展,确保对大数据产业发展形成有效支撑。(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宜阳新区、市金控集团)
16.完善产业配套政策。制定出台《支持智慧经济产业特色小镇发展若干政策》《支持大数据产业科技创新的工作意见》《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大数据人才支持服务办法》等相关政策,加快制定大数据产业入园机制和落户企业使用华为云数据中心云服务优惠政策,从土地保障、能源保障、人才保障、用房保障等各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吸引世界500强和国内100强企业落户宜春。引导和帮助落地大数据企业争取国家、省有关扶持政策,支持进一步做大做强。依托市行政审批局,积极探索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包容审慎监管,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审批环节、缩减办事材料、提升办事速度,切实将“放管服”改革落到实处,“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服”出成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大数据产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宜阳新区、市政务信息化办、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行政审批局)
三、加强组织保障
17.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与智慧城市建设的决策部署、战略目标,加强与知名电视台、报社和网站等宣传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充分依托政府网站、市属新闻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新媒体渠道,加大对我市产业发展资源、环境、政策等优势及好经验、好做法等方面的宣传力度,让大数据产业发展深入人心,形成全市上下聚焦,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浓厚氛围。与中关村、中国信通院、华为公司等机构联合举办2次以上高峰论坛等活动,进一步扩大宜春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宜阳新区)
18.健全协作机制。在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与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统筹下,充分发挥快速决策小组会议与周例会等机制作用,健全沟通、监督和管理等相关体制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市政务信息化办)
19.强化督查考核。对智慧经济产业特色小镇建设、数据资源整合、“云上宜春”示范应用、大数据产业招商等工作实行按月调度和不定期督查,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奖快促慢。制定出台相关考核办法,形成工作导向,并加强考核成果运用,真正发挥“指挥棒”作用。(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政务信息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