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保护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
加大力度推动和保障
园区企业有序恢复生产
松山湖鼓励复工企业开展
员工新冠病毒检测
并对复工企业发放专项检测费用补贴
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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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
2月29日前已在园区注册成立、正常经营满2个月的企业。
建议检测对象
鼓励企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员工开展健康检测:
1、新入职或新近返回企业上班的员工;
2、企业在日常健康管理中排查出来的身体健康状况异 常的员工;
3、疾控中心明确要求进行新冠病毒检测的人员及有确诊患者密切接触史的企业员工。
检测内容
由企业对员工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包括不限于核酸检 测(含血常规、咽拭子、肺部影像等)。
补贴标准
对于本通知第二点所列三类人员开展健康检测的企业,按实际支出费用总额(含采样和检测费用)的50%对企业给予补贴,每人补贴金额不超过150元。
申请时间
2月29日起开始受理,至园区指挥部发布通知不再进行补贴为止。
申请流程
1、意向申请补贴企业须在2月29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2020年2月28日前已返莞复工员工底册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供至产业发展局备案(模板详见附件 1)。
邮箱地址:1078704933@qq.com
2、企业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采样和检测 , 在申请期限 内申请企业通过松山湖官网首页(http://ssl.dg.gov.cn/)政策服务栏目填写《松山湖高新区企业核酸检测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 2),按相关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产业发展局联系人:黄女士/陈先生
联系电话: 22241201/22892522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769-22822222-8028
我市两家检测机构联系方式:
(1)东莞兰卫医学检验实验室,李传正,18666109919;
(2)广州华银医学检验中心东莞实验室,刘女士,13631736507。
3、产业发展局受理申请后会相关部门审核,经审核符 合条件的,报松山湖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批准。
4、由产业发展局会财政分局拨付相应补贴。
申请材料及提交要求
1、企业已返莞复工员工底册(电子版,须于 3 月 6 日 前发送至指定邮箱,模板详见附件 1);
2、松山湖高新区企业核酸检测补贴申请表(原件,加 盖公章,模板详见附件 2) ;
3、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人员信息表(原件,加盖公 章,模板详见附件 3);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5、申请企业与第三方机构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加盖 双方公章) ;
6、第三方机构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符合要求的财务票据 。
(责任编辑:贾法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