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邀请南宁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勤民作“三个规定”集中宣讲。宣讲围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政策界限、有关典型案例、重大意义等进行了宣讲。宣讲内容丰富、层次清晰,深入浅出,既有文件精神解读,又有典型案例剖析,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大家深刻认识、准确把握“三个规定”核心要义,进一步贯彻执行好“三个规定”具有极大促进作用。
宣讲结束后,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公安分局领导班子签署了《南宁市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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