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大数据时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支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八届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5日
支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为加快我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培育壮大电子信息产业规模,积极承接发达地区电子信息产业转移,创建德阳市电子信息产业示范园,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支持范围
(一)德阳市辖区范围内新注册设立的,在当地缴纳各项税费,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从事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电视、数字会议桌面终端、机器人、物联网产品、无人机、可穿戴设备等电子产品及元器件研发、制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二、鼓励电子信息企业入驻
(二)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如期竣工投运的项目,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的2%给予最高1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补助。
(三)企业按照实际需求,租赁我市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的,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免交厂房租金及押金。厂房租金每三年根据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但不得高于同期同区域市场价格。到期后,享有优先续租权。
(四)企业购买我市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的,园区应按照成本价格出让,不得高于同期同区域市场价格。
(五)企业在我市自建厂房的,按照1200元人民币/平方米的价格给予补贴。
(六)企业首次对租赁、认购或自建的标准厂房进行装修,装修费按照最高400元人民币/平方米给予据实补贴。
(七)对入驻企业的设备搬迁费用(不含装修费用)给予全额补贴。
三、支持电子信息企业发展
(八)对年销售收入达到5亿元人民币的企业给予五年补助,前三年每年补助360万元人民币,后两年减半。
(九)对进出口数据体现在德阳的企业,按照市级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政策予以支持,并引导企业申报中央、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十)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参加“万企出国门”活动的企业,按照省、市级“万企出国门”活动补贴标准予以支持。
(十一)鼓励企业通过直接融资实现加快发展,对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和境外资本市场成功上市或挂牌并获得融资的企业给予5-25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对成功发债的企业按发债融资额的1‰给予最高2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四、提升电子信息企业创新能力
(十二)支持电子信息领域重大技术创新。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产业联盟等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按年度研发投入资金的3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100万元人民币/年。
(十三)鼓励电子信息企业申请国家和省上各类产业扶持政策资金支持,对获得国家技术创新、国家产业振兴技术改造、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和省级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企业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支持的,按照获得专项资金额度的10%给予配套资金支持,每户企业最高100万元人民币/年。
(十四)支持电子信息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对电子信息企业申请国际发明专利获得欧盟、美国、日本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最高支持10万元人民币,对每户企业最高支持100万元人民币/年。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最高支持5000元人民币。
(十五)支持电子信息重大技术成果产业化。对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的自主知识产权重大成果产业化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人民币资金支持。
五、做好电子信息产业要素保障
(十六)在企业竣工投产后,按照用电0.59元人民币/千瓦时的标准执行;用气按照2.1元人民币/立方米的标准执行或按照0.3元人民币/立方米给予补贴,如遇享受补贴期价格政策性变动,将按顺价原则予以及时调整。
(十七)加大财政引导力度,将电子信息产业新建项目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基金扶持范围。
(十八)对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获得的银团贷款、厂房建设按揭贷款、机器设备按揭贷款和园区土地早期融资贷款等信贷支持的企业,按中国人民银行当期基准贷款利率计算利息金额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人民币贴息。
(十九)鼓励企业引进电子信息领域高层次人才。对经评估具有国际领先水平、能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引领带动我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实现重大突破的顶尖创新创业人才队伍,按评级由财政给予最高5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项目资助,其中被认定为领军人才的,享受我市领军人才建设的相关政策。
(二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招工中遇到的困难,对企业优先使用本地劳动力的,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照1000元人民币/人的标准,给予企业招聘培训补贴,每户企业最高支持10万元人民币/年。
六、其他事项
(二十一)特别重大的电子信息产业项目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
(二十二)如本支持政策与我市其他优惠政策存在交叉的,由企业选择政策执行。
(二十三)严禁公务人员、有关单位、申报企业互相勾结、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贴资金。有上述行为经查实的,由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牵头收回非法所得;由相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四)扩权县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十五)本支持政策由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