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德阳市委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
德环函〔2019〕61号
德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中共德阳市委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实施细则
德阳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德阳市委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德委发[2018]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相关事实细则报送如下:
1、严格清理规范涉企收费
支持方式:全面落实国家持续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快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的各项政策。在企业环评审批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环评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服务费用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科室:行政审批服务科
咨询电话:2514553
2、降低物流成本
支持方式:全力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对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机动车依法实行尾气免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科室:大气环境管理科
咨询电话:2204542
3、依法保护企业自主经营权。
支持方式: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开展现场检查。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要求企业停工停产等措施限值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执行政策中不搞“一刀切”,严肃执法环境,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科室:环境监察支队
咨询电话:2204550
4、促进行政审批提质增效
支持方式: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两集中两到位”,落实“全程网办”“一窗进出”,办理业务的群众只需一次提交资料,跑一次环保行政审批窗口。压缩审批时限,在1
0个工作日内完成环评审批流程。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科室:行政审批服务科
咨询电话:2204550
德阳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