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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的通知

  • 科创云图
  • 2018年7月6日
  • (955)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筑府办函〔2018〕123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贵阳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行动计划

(2018年—2020年)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有关企业:

《贵阳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行动计划

(2018年—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精神,实现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取得突破性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强龙头、树品牌、提质量、增效益为发展思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畜、禽、蛋、奶、蔬、果、药、茶等八大产业为加工发展重点,以农产品深加工带动全省大扶贫,以培育农产品龙头企业为突破口,优化产业布局,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全面构建先进的农产品加工体系,推动全市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助力全省脱贫攻坚。

(二)基本原则。

坚持强基固本,推动转化增值。坚持以农为本,大力发展优质、高效的现代农业,筑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基础。全力构建全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坚持创新驱动,促进转型升级。着力培养创新人才和团队,不断增强创新能力;加快关键领域核心技术设备的研发、引进与推广,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体制机制创新。

坚持绿色引领,打造生态品牌。加快推进绿色农业生产标准化,着力绿色生态产品加工,全力打造绿色生态名片,分享绿色农产品产业链增值收益。

坚持聚集发展,实现融合互动。依托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小镇和田园综合体建设,引导加工产能向农产品主产区和各类园区聚集。发挥新型城镇化辐射带动作用,打造农村产业融合和产城融合的产业集群。

坚持市场主导,强化政策扶持。尊重企业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综合运用政策扶持、政府服务、金融支撑手段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55%,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3∶1。建设一批以畜、禽、蛋、蔬为重点的初加工基地,以奶、果、食用菌、茶为重点的精深加工基地,新建3个市级加工示范园区,即:开阳功能食品深加工园区、清镇食用菌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园区、修文生物制药、生猪屠宰、果蔬深加工园区,大力支持区(市、县)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园区。新增培育农业加工龙头企业达到100家,新增规模以上企业30家,实现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

2.年度目标。

2018年,全市农产品加工总产值达829亿元,使用本地农产品原材料成本137亿元,加工转化率达47%。

2019年,全市农产品加工总产值达911亿元,使用本地农产品原材料成本151亿元,加工转化率达51%。

2020年,全市农产品加工总产值达1009亿元,使用本地农产品原材料成本166亿元,加工转化率达55%。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加工产业结构布局。结合我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引导各区(市、县)立足比较优势,合理布局原料基地和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农产品加工产业结构,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增效。在乌当区重点发展中药材加工及食品加工,在开阳县和花溪区重点发展茶产业,在清镇重点发展蔬菜产业和奶产业,在修文县重点发展猕猴桃产业和中药材加工,在息烽县重点发展家禽生产线、刺梨和吊瓜产业深加工项目,在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重点发展调味品加工业。

(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二)发展壮大农产品加工企业。重点培育壮大一批发展前景好、带动能力强、与特色主导产业紧密相关的大型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大力推动扎佐农产品北部物流园建设,拓展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市场空间,培育一批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及配送企业,重点引进一批规模大、活力足、效益好、带动力强的优质企业,推动产业链延伸。支持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大力建设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特色农产品基地,发展绿色有机生态农产品。鼓励加工企业与上下游各类市场主体组建产业联盟,与农民建立稳定的订单和契约关系,构建让农民分享加工流通增值收益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保鲜、储藏、分级等初加工,改善加工设施装备条件,减少产后损失,培育一批产值在5000万元—1亿元的优质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增一批产值一亿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

(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粮食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三)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大力推进果品、蔬菜、畜禽等主要产品基地初加工,鼓励建设一批产地加工中心,促进商品化处理,引导农产品就近加工增值;支持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创建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基地,推动企业技术设备改造升级,拓展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推介建设一批农产品和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典型,深挖农产品加工潜力,全方位开发农产品价值;引导加工产能向园区聚集,集中力量打造以茶叶加工为主的开阳台湾农产品加工园区、以食用菌加工为主的清镇农业加工园区、以猕猴桃加工为主的修文果蔬加工园区,以奶制品为主的清镇奶产业园区;争取创建1—2个产值超50亿元的国家农产品加工园区。

(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四)提升农产品加工发展水平。坚持科技创新,支持大型加工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建设贵阳食药同源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研究开发食药交叉融合新技术、新产品;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引进一批农产品加工领域高新技术和高端设备;推进企业构建自主创新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引导支持龙头企业引进先进适用技术、现代加工设备、工艺流程和先进管理方法,提高集成化、自动化、智能化装备水平,建设一批现代化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推进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产品加工全产业链各领域应用,尽快适应市场和消费升级需求,全面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大数据委、市农委)

(五)推进多种业态发展。积极探索农产品加工发展模式,鼓励有实力的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等方式与上下游各类市场主体组建产业联盟,带动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加工适度规模经营。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促进发展直供直销、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网营销、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等新型流通业态。支持加工企业以原料基地为依托,结合自然资源优势,发展农耕文化、健康养老、教育休闲等体验式业态。加快发展休闲农业体验园、采摘园、创意农业园、共享农庄等新业态,迎合城乡居民多样化需求,推动农业发展由“生产导向”向“消费导向”转变。

(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大数据委、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

(六)强化科技人才支撑。依托企业和科研院校,组织实施一批农产品加工领域科技项目,着力研究攻坚制约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强化协同创新机制,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和科研院校共同建设研发基地和平台。积极搭建科企技术对接平台,采取委托开发、技术入股、合作经营等方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加快培育一批科技创新推广人才和经营管理队伍,支持大中专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农产品加工和经营管理相关专业。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和创意培训,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办领办农产品加工企业。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七)促进品牌质量建设。强化品牌建设,支持企业发扬工匠精神,提高产品质量,着力打造一批有影响力、有文化内涵的贵阳绿色农产品公共品牌和区域品牌。大力开展农产品加工“老字号”宣传推介活动,鼓励企业采取多种形式的品牌展示、专题推介、品牌营销,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加强地方品牌如黔山、7不够、山花、开阳富硒茶等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加大QS、HACCP认证力度,强化监管体系建设。

(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八)改善投资环境。着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简化加工企业落户手续,改善投资环境,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良好发展提供最佳的公共服务。加快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打造更加法治化、国际化的规则体系和制度环境,建立不断开放的市场准入体系。充分利用企业信用“红黑榜”公布制度,加强对企业的信用监督。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投资促进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动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成立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委,主要负责编制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目标考核。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加强服务指导,落实好各项支持政策。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要把农产品加工业纳入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统筹推进、协力合作的工作机制,形成各级各部门共同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整合各类资金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资金纳入部门预算,采取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重点支持加工产业聚集区公共设施以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公共设施、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和技术改造。财政扶持适当向具备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倾斜,助力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纵深发展。各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进一步统筹涉农涉企资金向农产品加工业倾斜,农业部门负责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统筹协调和园区建设,发改部门要抓好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信部门要抓好技改项目及新产品推广,科技部门要抓好科技成果的研发与转化,大数据部门要抓好实体经济与电子商务的深度融合,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农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大数据委、市粮食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三)强化金融服务。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业信贷担保等政策扶持,引导金融机构为农产品加工业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农业担保上开展金融产品创新,为农产品加工企业融资增信,加大对农村新型经营主体信贷支持。积极开展厂房抵押和存单、订单、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业务,创新“信贷+保险”、产业链金融等多种服务模式。探索设立农业信贷风险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在主板市场上市、新三板挂牌。以茶叶为试点探索农产品期货期权交易,争取打造成为“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的全国试点品种。

(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文明委、市农委、市农投集团)

(四)落实用地用电政策。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用地报批条件的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在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予以优先保障。对符合设施农用地的项目,按照农用地管理,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按规定分别报所在辖区县级农业部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以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对以农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且不得低于项目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全面落实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的政策,切实保障农产品加工用电。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贵阳供电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

(五)强化目标考核。制定农产品加工业目标考核实施细则,建立完善监督考核制度,将农产品加工列入对区(市、县)政府工作年度目标考核,严格实行奖惩制度。同时要建立完善农产品加工业统计制度和调查方法,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开展行业运行监测分析,为推进落实农产品加工提供数据参考。

(牵头单位:市督办督查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统计局)

 

附件:贵阳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主要指标分解表

 

筑府办函123号附件

抄送:贵阳供电局。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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