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是指由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按照高新区设定的准入条件、建设标准和相关要求作出承诺,依法依规自主开展项目设计和施工的制度。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设计负责人)依法实施建设工程并承担主体责任,区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企业依法取得工业项目用地使用权后,可选择采取告知承诺制或审批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告知承诺制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及承诺: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根据告知书,承诺其遵守告知事项要求、符合审批条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受理及许可:高新区规划主管部门对企业信用记录进行核查,并对承诺书进行审查。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出具许可文件及附件。
3.监督与检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对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进行检查,并对项目是否按承诺标准、设计要求开展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4.验收及发证:建设工程达到验收条件后,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测量报告,由高新区规划主管部门组织规划条件核实。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发放规划验收合格证;对有违法建设行为的项目,及时转入立案程序。
(责任编辑:韩梦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