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签订的责任书,是各区管企业贯彻落实《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烟台高新区区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创新的具体体现。责任书一是围绕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指标,按照“一企一策、分类考核”的原则量化企业年度经营目标任务和考核办法;二是将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的奖惩紧密结合,既强化了企业负责人责任,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又进一步深化各区管企业转变发展方式的改革进程,同时也保障了出资人权益。
(责任编辑:韩梦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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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签订的责任书,是各区管企业贯彻落实《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烟台高新区区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创新的具体体现。责任书一是围绕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指标,按照“一企一策、分类考核”的原则量化企业年度经营目标任务和考核办法;二是将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的奖惩紧密结合,既强化了企业负责人责任,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又进一步深化各区管企业转变发展方式的改革进程,同时也保障了出资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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