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王志力听取了高新街道、新北街道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部署了迎接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高新区清产核资工作检查验收准备工作,制定了高新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方案。
王志力指出,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林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即将对高新区清产核资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各部门要认真准备,通力配合,严格按照检查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要认真做好汇报工作。
王志力强调,高新区已经完成清产核资工作,要认真落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工作,充分借鉴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指导意见,把握重点,对有法律依据和无法律依据的条款都要进行认真研究讨论,将责任落实到人,尽快出台高新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方案。
高新区农业农村林业水利局、高新街道、新北街道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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