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是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一种生活补助,该项工作是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相关规定,湖南省将对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每人一次性发放特殊津贴10000元,由省财政专项列支,免征个人所得税,颁发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证书。
《通知》指出,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工作是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支持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决策咨询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要关心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支持他们的事业发展,组织他们深入基层一线和中小企业开展服务活动,充分发挥他们在服务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省政府特殊津贴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服务管理制度,加强人选后续考核管理和跟踪服务。积极发挥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辐射带动作用,激励广大专业人才创新创业创优,为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韩梦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