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姚天一向经营者颁发首张《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位于高新区(新市区)北区银藤街的“新疆兰映居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调味料的生产加工。自今年6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施行以来,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提前介入、悉心指导,帮助小作坊在生产环境、设备布局、规章制度等各方面进行规划,严把生产操作流程,引导其走上合法、规范经营的道路。近日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确认其达到发证条件后,向该作坊核发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登记证上载明了小作坊名称、生产地址、负责人、食品种类等信息,有效期三年。
“食品小作坊登记制度的全面实行,改变了以往食品小作坊环境差、管理不规范、难以监管的局面,让食品小作坊从此有了属于自己的‘身份证’,进入持证规范经营,接受监管的新局面。”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姚天一表示,下一步该局将在调查摸底、督促指导的基础上,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实行登记管理,并加大对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新区各族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编辑:臧玲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