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高新区出台《关于加强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物业管理部门职责、部门联动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推进物业管理高质量发展。主要做法:(1)明确物业管理工作体系。构建以物业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及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三级”管理架构,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通过城建、规划、城管、消防等多部门齐抓共管,实现“执法零真空”,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和萌芽阶段。(2)发挥基层属地管理作用。以街道为主导,实行准物业管理运作或自治管理机制,让居民当家作主对小区进行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全方位化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程序之外的维管盲区,逐步让安置房小区脱离政府补贴。同时,建立物业项目退出预警报告制度,通过业委会应急响应解决“空档期”小区保洁、保绿、保安等正常生活秩序问题。(3)激发物业服务企业市场活力。从严格物业服务企业日常监管、信用管理、考核评优等方面入手,着力提升企业服务质量。同时,开展“全覆盖”培训培养,提升物管人员、街道、社区、业委会成员的综合素质及物业服务专业化水平。
(责任编辑:韩梦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