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大数据时代

及时了解政策 即时辅助决策

科创政策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重点产业项目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实施意见

  • 科创云图
  • 2018年12月3日
  • (96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革开放与民营经济发展”指导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调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要求,进一步降低企业投资成本,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更好地开展招商选资工作。现对重点产业项目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提出以下意见:

一、减免对象

1.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且符合《绍兴市提升发展八大产业重点领域导向目录(工信类)(2015--2020年)》(绍市经信〔2015186号)的项目;

2.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且属于境内外上市企业(含新三板上市企业)投资的其主营业务范围内项目;

3.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且属于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投资的其主营业务范围内项目;

4.列入市县长项目工程或市级及以上重点工业项目;

5.列入市级及以上重大服务业项目(不包括房地产项目)。

二、减免内容

2018121日至20191231日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属于本意见规定的五类减免对象之一的项目予以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此前经同意暂缓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且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享受免缴政策。对一事一议政策的项目,按一事一议政策执行。

三、审批程序

符合本意见规定的减免对象(以下简称减免对象,下同)第一条的项目由区经信局出具审核证明(见附件);符合减免对象第二条的项目由区招商局出具审核证明;符合减免对象第三条的项目由区科技局审出具核证明;符合减免对象第四条的项目由区发改局出具审核证明;符合减免对象第五条的项目由区商务局出具审核证明。固定资产投资额以项目立项(备案)明确的投资额为准。区建设局根据相关审核证明材料,在项目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环节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予以减免。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文件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国家、省、市有新政策出台的,按国家、省市新政策执行。

附件:关于重点产业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对象的审核证明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23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关于重点产业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减免对象的审核证明

项目

名称

项目

基本

情况

审核

意见

推荐政策

hero image
推荐政策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22日
hero image
推荐政策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水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22日
hero image
推荐政策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21日
hero image
推荐政策

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21日
hero image
推荐政策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21日
hero image
推荐政策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业设计赋能高精尖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20日
hero image
推荐政策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20日
hero image
推荐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关于印发《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17日
hero image
推荐政策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2026年度关键技术研发计划“绿色燃料技术”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16日
hero image
推荐政策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的意见

  •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15日

科创搜索

请输入您要搜索的科创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