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要求,高新区要根据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及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本着“严守生态底线,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构建高新区现代化产业体系,提高招商项目质量。《意见》还明确了10点意见,分别是:“突出规划引领”、“大力发展核心产业”、“坚持‘四个瞄向’的招商方向”、“严守生态红线的底线”、“推动园区产业集聚发展”、“落实集约用地发展”、“改革供地方式”、“完善用地标准”、“培育产业生力军”、“严格执行入园程序”等,《意见》还明确要确保一年一修订。
《意见》提出,落实集约用地发展方面,要严格控制项目用地,根据项目需求和建设计划,按项目用地总体规划、分期供地、分期实施,大项目每期供地不超过50亩,小项目每期供地不超过30亩。改革供地方式方面,探索推行产业用地“先租后卖”、“弹性年期”、“对赌协议”等供地方式,坚决不将产业项目用地与房地产项目捆绑。完善用地标准方面,设定项目投资强度、产值、税收等相关指标做为供地标准,医药产业、低碳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等最低标准要达到投资强度亩产300万元以上、产值亩产500万元以上、税收亩产40万元以上。
(责任编辑:韩梦晨)